齐齐哈尔市铁峰区法院:民间借贷引纠纷 历时五年终执结

22.11.2017  05:31

    “这案子这么多年终于解决了,真是难为你们为了这案子来回奔波。”一起排除障碍案件执行申请人朱某某对齐齐哈尔市铁峰区法院法官感慨到。

    朱某某2013年借给于某某150万元,于某某因经营不善等多种原因无法及时还款,朱某某将其告到齐齐哈尔市铁锋区法院,最终达成和解,将于某某抵押房屋变更至朱某某名下。原本以为此案已了,谁知,于某某私下将房屋转卖给郝某某,双方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并收取转让款100万元,郝某某认为房屋是自己通过合法途径所购买,虽然暂时没有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但是自己理应是产权所有人,2015年当朱某某找到郝某某说自己是房屋所有人要求郝某某从房屋内迁出时,郝某某才发现,自己花钱买来的房子实际所有人是朱某某。

    2014年10月,郝某某拿着与于某某签订的房屋转让合同将房子租给了李某,李某误以为郝某某是房屋所有人,双方签订十年的租赁合同并一次性支付三年房租,随后李某投资数十万元将其装修成宾馆营业至今,故朱某某又将李某诉至法院,要求其迁出。此事之后,李某才发现郝某某并非房屋所有权人,由于无法就赔偿问题与郝某某达成协议,因此拒绝从该房迁出,截至目前,李某已将郝某某诉至法院,郝某某将于某某诉至法院。

    自2013年铁锋法院受理该案后,虽然办案法官用各种方式多方努力,协调沟通,但由于案件复杂多变,导致原告诉求始终未能实现,在办案法官付志钧向郝某某、李某释法说明案件缘由始末后,郝某某甚至开始不接电话玩起了失踪,案件再一次陷入了僵局。

    铁锋法院院党组近日再次召开此案专题会议,决定前往执行现场开展执行工作。到达执行现场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李某说明拒不执行将承担的法律后果,随后又从人情事理方面进行了耐心的劝导。李某听后很受打动,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完成迁出,并向法官说出了确实存在实际困难,办案法官当即联系申请人,三方共同探讨了解决方案,约定在11月27日前被执行人迁出争议房屋,这一起历经近五年的民事纠纷案件,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终于尘埃落定,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