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铁锋区法院:全力提高审判效率
“上午一个半小时内我完成了对两件危险驾驶、一件信用卡诈骗案三个案件简易程序的审理,并当庭判决,这是实施审判方式改革之前要用一周的时间才能完成的工作啊!”3月29日,齐齐哈尔市铁锋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刘长虹结束半天的工作后深有感触地说。
2016年以来,齐齐哈尔市铁锋区人民法院将扩大简易程序审理案件范围、提高当庭宣判率和简化法律文书作为司法改革中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自3月起,在各审判庭、各位法官中开展庭审比省时、法律文书比简洁的“双简双比”活动,极大地提高案件的审结率和当庭宣判率。近一个月来,当庭宣判案件46件,占已判决诉讼案件的37.3%。
近年来,人民法院收案数量逐年持续攀升,特别是实行立案登记制度以来,铁锋区法院案件激增,每名一线法官在一年内将审理近200起案件。针对案件激增的严峻现实,铁锋法院按照中央工作会议提出的“推进繁简分流,构建普通程序、简易程序、速裁程序等相配套的多层次诉讼制度体系,努力以较小的司法成本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有效化解案多人少矛盾”要求,积极研究对策,决定在庭审程序和法律文书上采取以“瘦身减肥”为目标的“双简双比”活动,对于节约司法资源、减少司法成本、明确司法责任、解放司法生产力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
“双简双比”活动中,通过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每起案件的庭审时间均在15分钟左右,当庭宣判率基本达到100%,一审服判息诉率在97%左右,实现了保障被告人权利、提高审判效率的试点预期,同时因为缩短审理期限,减少了被告人羁押时间,有效避免了“刑期倒挂”现象,充分体现了量刑公正。
“对于危险驾驶、信用卡诈骗、轻伤害、未成年人犯罪等轻微刑事案件,案情简单、争议不大、处刑较轻,按照以前的方式办理,冗长拖沓。通过启动简易程序案件的办理模式,在押的刑事犯罪被告人不出看守所就可接受法院审判,有效节约了诉讼资源。”刘长虹法官在庭后与检察官进行着交流,感慨颇多。
为保证通过“双简双比”活动实现办案模式效能最大化,铁锋区人民法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刑事案件中推行“4x2”办理,在“四个效果”上分别处理好“两项要件”:一是促案件快办,协调两方关系,即协调公安和检察院加快侦结、公诉节奏,在庭审中规范公诉人起诉书宣读、询问、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二是维护当事人权益,履行两个告知。向被告人发放《适用简易程序告知书》,对简易程序使用条件、审查期限、诉讼权利、法律后果一一告知。庭审前,向公诉人及辩护人、被害人告知相关程序;三是加快办案节奏,建立两项制度,即建立简繁分流和当庭宣判制度,确保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实效;四是提高庭审效率,简化两个流程。简化核实被告人身份等审核性程序,简化庭审环节,庭审时间控制在15分钟左右。
适用该机制以来,铁锋区人民法院刑事案件75%以上已适用简易程序进行了审理,极大地提升了办案效率,以司法公开和法律权威最有效、最直观的形式彰显了法治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