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中院剖析通报典型问题案件
近年来,哈尔滨中院始终坚持以审判委员会为核心积极开展工作,通过各种渠道主动发现问题,在全面评查的基础上深入剖析问题,逐步完善全市法院典型问题案件名单制度。1月13日,市法院召开全市法院第二批典型问题案件剖析通报大会,展示了哈尔滨法院在一年多时间里抓实典型问题案件名单制度的主要工作成果。会议由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靳岩主持,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董光辉对全市法院第二批典型问题案件进行了逐案剖析,党组书记、院长步延胜出席会议并讲话。
2014年5月9日,哈尔滨中院召开了第一次典型问题案件剖析大会,剖析通报了市法院审判委员会发现和确认的第一批典型问题案件,并正式确立了全市法院典型问题案件名单制度,对案件存在的典型问题落实了整改,对涉及的责任人一律给予了通报批评,一律取消其当年评先选优和提职晋级的入围资格,一律停止工作统一离岗培训,培训后经考试合格才允许重新上岗。该项制度实施以来,在发挥这项制度的纠错、追究、评价和威慑四个功能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效果,对全市法院深入落实“继续深化从严管理,着力抓实规范司法”工作主线起到了重要的促进和推动作用。
步延胜指出,典型问题案件名单制度基础在于问题,在于发现、确认,深入剖析和积极整改典型问题,核心在于责任,在于明确责任、落实责任,严肃责任追究,督促树立责任意识。
步延胜还从问题和责任两个方面切入,就中院党组和审判委员会一年多以来对典型问题案件名单制度认识的深化和下一步如何更好地发挥典型问题案件名单制度作用的基本设想提出三点问题:一是慎重确定典型问题案件,筑牢深化典型问题案件名单制度的基础;二是严肃对待典型问题案件责任,把握深化典型问题案件名单制度的关键;三是进一步完善典型问题案件名单制度的基本构想。
步延胜希望全市法院干警能够在典型问题案件名单制度的警示下主动增强自省和自警意识,主动增强责任意识,主动增强规范意识,督促自己在审判工作中能够真正秉持司法良知,坚守职业道德,坚持规范司法,确保办理的每一个案件都能够符合公平正义的标准和要求。
哈尔滨中院领导,综合部门正职、廉政监察员,业务部门全体干警在中院大法庭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基层法院全体院领导及相关干警在各基层法院视频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