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中院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
近日,哈尔滨中院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传达学习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哈尔滨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市法院全体院领导和各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党组书记、院长步延胜传达学习了省委书记张庆伟在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上所作的报告和省委副书记、哈尔滨市委书记陈海波在市委常委(扩大)会议上关于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的讲话要求,并对全市法院如何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提出“四点要求”:
一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确保人民法院工作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全市法院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尤其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坚持定期向党委汇报工作制度,跟上大动作,办好大案件,为龙江全面振兴发展做出积极贡献。要密切关注征地拆迁、老城区改造等重点项目建设,主动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对影响招商引资的案件快立快审快结快执,依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为创业创新创造良好法治环境。要积极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认真抓好诉访分离和息访稳控工作,及时消除不稳定因素,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要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依法办好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案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要全面推进便民审判措施,减轻当事人诉讼负担,让有理无钱的人打得起官司、让有理有据的人打得赢官司、让打赢官司的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让确有错误的裁判依法得到纠正,积极回应群众诉求期待。
二要坚持公正为民司法,系统规范司法活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全市法院必须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全面推进司法公开,切实强化司法监督,以公开促公正,以监督促廉洁,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要着力规范司法行为,以强化审判权监督为核心,由重点抓“作风、庭审、裁判、文书”四个方面规范向系统抓诉讼服务、立案、调解、评查、听证、信访等所有司法活动全面规范推进,实现规范司法全覆盖,强化审判权全过程、全领域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司法不文明、不规范、不公正、不廉洁问题,不断将规范司法引向深入,促进司法公正。要加速建设智慧法院,以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为目标,积极推动信息化建设转型升级,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加快建设审判执行工作“全业务网络办理、全流程要素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的智慧法院,推动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促进司法公正。要深度推进司法公开,以建设“审判流程公开、庭审活动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四大平台为载体,全面深化司法公开,积极探索移动互联环境下司法公开新途径,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将审判权和执行权的运行更好地置于社会的广泛监督之下,增强规范司法透明度,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促进司法公正。
三要强化责任担当,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为法院发展注入不竭的内生动力。全市法院必须牢固树立机遇意识、进取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深刻分析人民法院面临的新情况、新机遇、新挑战,在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中有所作为。要深入推进法官员额制改革,按照“1︰1︰1”的比例,对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定案定编、定岗定位,优化审判资源配置,真正“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要强化监督、管理和考评工作,依据办案数量、质量、效率和效果,建立绩效奖金、不合格法官退出员额和优秀法官助理定期遴选入额等奖惩激励机制,真正做到权责统一、动态管理。要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建立健全符合审判规律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明确审判人员职责权限,科学界定院庭长行使审判监督管理权方式方法,规范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范围,严格落实错案责任倒查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真正实现法官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和司法人员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登记、通报和责任追究等制度,排除办案干扰,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要统筹推进相关改革,积极开展司法保障工作调研,为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做好充分准备。积极落实工资制度改革和法官按期晋升、择优选升等职业保障制度,提升法官职业尊荣感。要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案件繁简分流、刑事诉讼认罪认罚从宽、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等相关改革,从整体上提高司法的质量、效率和效果。
四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深化从严管理,切实加强法院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全市法院要以全省法院向哈尔滨中院学习从严管理经验为契机,全面深化从严管理,全面强化党内监督和对司法权力运行的监督,推进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人民法院队伍。要以切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为支撑,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坚持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把从严管理向党建领域深入,强化党组织对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以关键少数引领最大多数,切实加强法院党的建设。要以不断提升法官司法能力为重点,积极适应法院人员分类管理改革要求,对“员额法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类抓实教育培训和素质考试,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并采取对办案人员量化指标、定期排序和绩效奖惩等办法,激发工作动力,促进法官自觉提升司法能力。要以严格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纪律规定为抓手,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深入开展司法巡查、审务督察和明察暗访,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继续保持预防和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