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中院:司法护企 善意执行
2022年,哈尔滨两级法院以“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为契机,组织开展“雷霆2022”、涉民生等执行专项行动,不断提升执行质效,切实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带来的不利影响,以好作风营造优环境,努力促进哈尔滨市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取得新突破。
近日,哈尔滨中院及阿城区法院2件案例入选黑龙江法院司法护企优化营商环境执行典型案例,并被中国执行、中国新闻网和东北网等多家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充分展现了哈尔滨两级法院执行工作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成果。
哈尔滨中院:“活封”措施,助力困境企业起死回生
黑龙江某投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与刘某林、丁某琴、刘某万、付某阁、丁某庚、孙某、刘某军、某有限公司养殖总厂合同纠纷一案,哈尔滨中院于2019年8月19日作出民事判决,判决被告偿还黑龙江某投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欠款本金1997万元及利息。如不能清偿债务,黑龙江某投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就抵押的房产、土地、机械设备等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2021年3月24日,黑龙江某投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对被执行人财产情况及经营状况进行深入调查,了解到被执行人因受疫情因素影响导致资金链暂时断裂,仍具备发展潜力,存在挽救可能。如贸然进行财产处置,将使其生产经营活动彻底停摆,不利于申请人实现胜诉利益,也不利于维护就业市场稳定。在保证被执行财产不流失的情况下,法院未机械地进行“死封”,而是灵活采取查封措施,对房产、土地、机械设备等生产资料进行“活封”,最大限度地保障了被执行人能够正常使用已查封的房产、土地、机械设备进行再生产,避免浪费社会资源。同时经法院多次调解,向被执行人释法明理,最终,双方达成分期履行和解协议。经过近五个月稳定恢复期,被执行人生产经营状况得到明显改善,2022年2月双方和解协议履行完毕,被执行人向申请人共支付欠款1750万,申请人放弃剩余本金及利息,该案顺利执结。
践行善意文明执行是人民法院推进地区优化营商环境进程、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助推器”,是助力疫情困难时期企业复工复产的“强心剂”,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合法权益影响的应有之义,避免“办一个案子,垮掉一个企业”。本案执行中,通过采取“活封”措施,积极运用执行和解、兼并重组、引入第三方资金等方式解决债务危机,助力企业纾困解难。让“诚实而不幸”的被执行人解困、松绑、再出发,为企业经营发展注入源头活水,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为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定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哈尔滨市阿城区法院:信用修复,双向执行为企业回春“造血”
哈尔滨某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系阿城区小微企业。自2018年以来,因楼市调控与信贷政策收紧以及企业自身经营不善等原因,企业陷入系列债务纠纷。该房地产企业作为被执行人的22件案件,共涉及申请执行人26人,房屋50余套,涉案标的额达3000余万元,并且房屋买受人多次信访。
此批案件能否顺利执结关乎房地产企业是否能够继续经营,关乎众多申请执行人的基本民生能否得到充分保障,阿城区法院认真梳理该房地产企业全部执行案件,发现该房地产企业不仅作为被执行人,同时亦为4起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其尚存在恢复经营能力和挽救价值,且被执行人也有积极履行还款义务的意愿。阿城区法院决定在执行中对该房产企业侧重信用修复,灵活采取信用惩戒措施,以房地产企业作为申请人案件为突破口,加大执行力度。最终,阿城区法院为该房地产企业成功执行回款200余万元。上述款项部分用于给付申请执行人,剩余款项用于该房地产企业资金周转,成功帮助房地产企业纾困解难,为企业生产自救、复工复产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达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高度有机统一。
小微企业在保持地方经济发展、群众生活稳定方面作用不容小觑,法院应在精准服务“六保”、“六稳”的基础上,坚持把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树立“人人是环境、事事是环境、案案为环境”的大局意识。法院着力发挥司法职能、创新服务举措、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着力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融入司法服务之中,对于能够自救经营、有能力起死回生的小微企业,提供信用修复渠道,助力小微企业在恢复发展过程中稳定前行“不掉队”,为失信企业提供重整旗鼓再出发的再生机会,护航经济社会平稳运行和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哈尔滨两级法院将持续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在保障申请人合法胜诉权益的同时,不断创新服务举措,灵活采取信用惩戒措施,助力企业纾困解难,全力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专心创业、安心经营的优质司法服务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努力实现省、市委建设“六个龙江”、打造“七大都市”奋斗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