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中院开展新任廉政监察员任前谈话

13.09.2016  01:04

  ​为适应司法改革需要,近日,哈尔滨中院党组为立案庭、民四庭、房地产案件审判庭、开发区审判庭配备了廉政监察员。9月7日,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付钢从明确责任、提升工作能力、发挥监督质效、做好工作衔接四个方面对新任职的四名廉政监察员进行了任职前廉政谈话。

  付钢强调,新任职的廉政监察员要清醒的认识到自身的岗位责任,认真学习领会党组书记、院长步延胜在9月6日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明确自身职责定位,不断加强纪检监察及派驻部门业务的学习,尽快进入工作角色,履行好监督责任,配合派驻部门“一把手”,结合派驻部门工作实际,研究制定符合当前司法改革需要的监督措施,为市法院顺利渡过司法改革攻坚时期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不辜负院党组信任和重托。

  就如何做好交接工作时,付钢强调,派驻的廉政监察员既要确保原负责的长期工作质量,做好收尾工作,又要确保不耽误监督工作的开展。同时,付钢要求派驻部门的部门长要支持廉政监察员工作,避免廉政监督员因新旧工作交接影响审判工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