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人才政策再抛橄榄枝
2017年12月20日上午,哈尔滨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刚刚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吸引培养人才支持重点产业发展若干政策》进行了公开发布。发布会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李为民主持,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进行了主题发布。
此次出台的人才新政22条,5大焦点:
焦点1:新政在支持人才引进上更接地气。为高校毕业生发放安家费和生活补贴。
提出①为企业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发放安家费3万元,所需资金由市人才发展资金承担;②为重点产业、重点项目企业单位引进的本科毕业生发放生活补贴。每人每月500元,连续发放3年。
焦点2:新政在支持人才创业、科技创新上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最高支持100万元。
提出①举办创业大赛给予服务资助补贴每场1000元;②高校毕业生给予创业担保贷款支持;③对创业大赛获得前三名的优秀创业项目,并在哈尔滨市注册成立科技型企业的,每个企业给予20-30万元的经费资助;④对省、市级重点和市级领军人才梯队在哈市创办科技型企业,按不超过其产品研发投入的50%,给予最高100万元经费资助;⑤对在哈高校、院所引入的优秀科技人才,给予“注册一企,支持一项”的政策支持,每个项目支持20-50万元。
焦点3:新政在支持人才培养开发上集中发力,实施三大人才培养工程。
提出①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依托在哈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培训资源,建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每年举办各专业技术人才培训班。②实施专业技术人才领军人才梯队建设工程。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对省、市级重点和市级领军人才梯队,每年分别给予4万元、3万元、2万元的经费资助;③实施紧缺实用人才培养工程。每年选拔100名具有培养前途的中青年技术骨干,予以重点培养;④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设立在校大学生实习实践基地,按照每人每期500元给予接收企业补贴⑤为重点产业企业招聘高层次人才提供免费服务。
焦点4:新政在人才保障上更加贴心,提供人才公寓、落户零门槛、优先安排子女入学等:
提出①每年组织高层次人才休假和体检。②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按照就近就便、优先安排的原则,由教育部门负责统筹安排到相应学校就读。③建设人才公寓,为来哈工作就业且本人或家庭在哈无自有住房的大学生提供周转公寓。④来哈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享受哈尔滨市住房保障政策。⑤落户零门槛。国民教育中专以上毕业生、具有初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专业人才以及具有初级工以上的技能型人才,有工作单位的,本人可到单位地址落集体户;在哈市无房产、无工作单位的,可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人才服务机构存档落集体户。⑥加强人才工作服务平台建设,为高层次人才建立创新创业、人才交流、技术应用、成果转化等高层次人才服务平台。
焦点5:新政鼓励加大人才典型的宣传、加强人才资金投入。
明确:①拓宽人才资金投入渠道。建立健全以用人单位为主,市、区县(市)两级政府分级负担、社会力量广泛支持的多渠道、多层次经费投入机制。②弘扬正确的人才导向,营造全社会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舆论氛围。③各区县(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各用人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人才政策。④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相关条款由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