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今天正式开栓供热 您最关心的全在这里
生活报10月20日讯 20日,是哈尔滨正式开栓供热的日子。为此,记者精心梳理、归纳出关于供热时间、暖气不热、如何申请退费等方面的问题,并由哈尔滨市供热主管部门及大型热企的权威人士进行解答。
关键词:供热时间
1、集中供热网在供热期间,要求每天应供热多长时间?
答:集中供热企业应当保证正常、稳定、连续按照规定供热,实行24小时不间断服务。
2、小锅炉在供热期间,要求每天供热多长时间?
答:采用分散锅炉间歇式供热的,应该根据气温变化看天烧火。进入严寒期,供热时间每天应不少于16个小时。
关键词:暖气不热
3、同一单元的两户居民,一家暖气热一家不热,这是怎么回事?
答:刚供热时,管道没有循环开,有的地方会窝气,需要循环一段时间。如果还是不畅通的话,可能是管道堵塞,可以找供热单位专业人员进行处理。
4、入户管道热,而屋里暖气不热,这是怎么回事?
答:这是热网循环问题。管道水锈水垢多,需请供热单位清洗或清除水锈污垢。
5、分户的整个单元暖气都不热,这是怎么回事?
答:检查楼道内顶楼主管的自动排气阀是否打开,或者打开散热器上的跑风阀。如果还不热,应及时向供热单位报修。
6、供热末端暖气不热,应该怎么办?
答:应向供热单位反映,由供热单位调解整个系统热平衡,让前端与末端供热温度相当。
7、暖气总窝气,应该如何处理?
答:窝气是指室内管道和散热器中存有空气,用户可以自己解决:检查管道阀门是否打开或完全打开。对于未分户的供热系统,在顶楼末端用户家设有一个排风装置,将这个装置的阀门打开,排净管道里的空气,关闭阀门后,待系统循环一段时间即可。
8、自家暖气不热,放水能解决问题吗?
答:在供热运行初期或供热系统不稳定阶段,用户放水,供热单位为保证供热系统水压稳定会补入大量冷水,这样会降低整体供热温度,形成恶性循环,造成暖气更加不热。因此,用户如果室温不达标,应及时向供热单位反映,由专业人员解决问题。
9、可能造成暖气不热的原因有哪些?
答: (1)擅自移动供热设施,甚至把暖气接到阳台上,使水循环阻力加大,造成供回水流通不畅,致使暖气不热。(2)私用暖气热水或因暖气不热自行放水,造成供热系统内热水大量流失,形成恶性循环,影响供热效果。(3)室内装修不当造成。将暖气片、管道移到墙内、地下或包装起来,使暖气热量散发不出来,造成室内温度低。(4)有些顶层和靠山墙住宅房龄较长,门窗不严、保温效果差,造成热量损失较大,室温低。(5)部分用户违规加装管道泵。
关键词:测温退费
10、若供热不达标,退费标准是什么?
答:用户室内温度低于18℃,高于6℃ (含16℃)的,按日退还用户日标准热费的30%;室温低于16℃,高于14℃ (含14℃)的,按日退还用户日标准热费的50%;室温低于14℃的,按日退还用户日标准热费的100%。属于热源单位原因的,供热单位先行赔付,再向热源单位追偿。
11、自行安装暖气片,屋子依然冷,可以申请测温退费吗?
答:不能。按照规定,以下六种情况不予退费:(1)连接或隔断供热设施的;(2)改动供热设施,影响供热质量;(3)安装热水循环装置或者放水装置;(4)改变热用途;(5)改动热计量及温控设施;(6)改变供热采暖方式。
12、申请测温后,供热单位应该在什么时间来测温?
答:供热单位应当自被告知之时起8小时内进行现场测温,因供热单位原因未进行现场测温的,视为供热室温不达标。
13、如何申请测温退费?
答:经双方确认测温结果后,如无争议并确认室温不达标,供热单位按规定标准退费;如有争议,可根据具体情况由测温第三方或市区供热管理部门予以确认。确认室温不达标后,供热单位按规定标准退费。
14、如果热企和用户对测温存有异议该怎么办?
答:供用热双方对未达标温度有异议的,用户可以向所在区、县(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主管部门应在接到投诉之时起24小时内现场免费测温,或委托街道办现场测温。因供热单位原因造成室温不达标的,主管部门应当责令供热单位改正。供热单位经整改,确定投诉人室温达标后,应当申请供热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现场复测。
热企均已做好准备工作
目前,哈尔滨市各热企为本供热期做了哪些准备工作?记者从威立雅(哈尔滨)热电有限公司了解到,今年该企业新增供热面积400万平方米,拆并49台小锅炉,新建换热站46座,新铺设一级网18公里,供热面积达2700万平方米。
据捷能热力电站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保证今冬供热,今年自筹资金5535万元,用于设备维修保养、更新改造、热网敷设和小锅炉拆并。目前供热燃煤储备已达80%。
黑龙江龙唐电力群力供热分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公司从10日起就正常供暖了,正常情况下,目前居民家里的室温能达到20℃以上。
此外,哈投集团哈物业供热集团所属各供热单位也已做好供热前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按时开栓供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