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公安局出台“八要八不准”优化发展环境

29.06.2015  19:14

  新华网黑龙江频道6月29日电(彭程 邹妍)为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不断提高服务效率和执法水平,近日,哈尔滨市公安局出台《哈尔滨市公安局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八要八不准”》,并召开全市公安机关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向全局公布实行。“八要八不准”,站在规范民警依法依规严格履行职责的角度,从转变服务态度、提高办事效率、简化审批流程、公开服务事项、规范涉企执法、深化助企行动等八个方面,对全体公安民警在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工作中的行为规范提出具体要求。

  “八要八不准

  一、要接待好每一个人、说好每一句话、办好每一件事;不准方法简单、冷横粗暴、刁难勒卡。

  二、要提供快捷高效服务,做到“马上办、立即办”,对符合法律政策规定、手续齐全的,在规定时限内快速办理、一次办结;不准让企业和群众跑第二趟。

  三、要简化行政审批流程,推行网上办公服务,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不准推诿扯皮、拖延办理。

  四、要坚持服务公开,把服务内容、程序、时限、收费标准全部公开;不准暗箱操作,或者引导、指定中介机构,设定强制性中介服务。

  五、要强化接处警工作,迅速出警,依法处置,及时反馈;不准电话处警、延时出警、有案不立、立案不侦。

  六、要加大涉企案件侦办力度,快侦快破,及时向企业通报案件进展情况,最大限度地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不准无故拖延、久侦不结。

  七、要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不准借执法之名办私事、给企业添麻烦。

  八、要深化公安助企行动,提倡登门服务,在公安职责范围内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不准对企业求助不受理、不作为、不回应。

  据了解,“八要八不准”,既是全市公安机关优化发展环境的行为准则,也是要求全体公安民警必须坚决严格执行的刚性局规。哈尔滨市公安局明确要求,对于违反“八要八不准”规定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依规对直接责任民警进行问责;同时实行责任连带,按照“一岗双责”、“一案双查”、“一问三责”,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监督部门责任。同时,哈尔滨市公安局开通监督举报电话(12389,84279110,87660110),接受企业和群众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