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公布十大消费仲裁案例

13.03.2015  11:18

  黑龙江新闻网12日讯(记者 樊金钢)12日,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向社会公布一年来受理的十大消费仲裁案例。这些案件涉及旅行风险负担、停车场地责任、银行卡管理、赠品法律责任、居间合同范围、房屋面积缩水、分期付款风险、付款对象选择、耐用消费品举证、建筑物共有权利等内容。

  2014年5月,裴女士在某超市购物满998元后,免费领取了一个电水壶。使用中,水壶表面漏电将裴女士击伤。裴女士要求该超市赔偿医疗费3500元,超市以是赠品为由不同意承担赔偿责任。裴女士遂申请仲裁。审理结果为,裁决超市赔偿裴女士损失3500元。仲裁专家表示,裴女士与超市之间的法律关系为赠与合同法律关系,但本案中的赠与并非是无偿的,而是裴女士以购买较大价值的商品为条件获得了赠品,其实质是附条件或附义务的赠与。超市在附义务范围内应当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2014年5月,为某小区服务的物业公司将小区临街楼宇的楼顶出租给某广告公司,用于安装广告灯箱。小区业主发现后,即委托业主委员会告知广告公司业主不同意出租,并要求拆除。广告公司以其与物业公司已经签订合同为由拒绝。业主委员会遂申请仲裁。最终,裁决确认广告协议书无效,广告公司应将广告灯箱拆除。仲裁专家表示,业主是建筑物共有部分的权利人,物业公司在未得到业主的授权下,无权将楼宇对外出租。

  哈尔滨仲裁委员会希望这些消费仲裁案例为消费者今后维权提供参考,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编辑:刘晓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