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医保下放六项经办业务
30.12.2016 15:36
本文来源: 新华网黑龙江频道
29日,记者从哈尔滨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获悉,为了方便百姓办事,规范业务经办流程,提高服务效率,从2017年1月3日起,该中心在原基础上将六项经办业务下放至各区经办机构,市经办机构将不再办理,并将原“按户口所在地办理”改为就近办理。
据了解,本次下放的六项基本业务包括:个人缴费比例更改(由低到高),如由5%改为9.5%;人员欠款补缴,个人申请补缴本人在原单位的欠费或个体缴费方式的欠费;灵活人员断保续保,因欠费而暂停参保的灵活人员,申请恢复参保及补缴欠费;超龄人员续费,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已领取养老金的未续接医保人员,办理续保手续;原阿城停保人员开具参保凭证,原阿城纳入市级统筹后未缴纳统筹金余量的人员,由阿城区医保经办机构认定缴费年限并开具参保凭证;十县(市)工伤保险网报审批,开通单位网上办公权限、单位网上办公密码重置,网上批量审批增员、减员业务。(记者李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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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2.2016 1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