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讯 记者8日从哈尔滨市民政局获悉,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提高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保障水平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哈尔滨市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保障水平将提高,其中市区城市低保标准由510元/人月提高到550元/人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