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召开环境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推进会
24日上午,市政府组织召开哈尔滨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推进会,全面启动我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了我市开展环境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为顺利推进和完成我市首部环境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奠定坚实基础。贾剑涛副市长出席会议并就编制工作做了重要部署,19个市直部门及各区县政府、各区县环保局领导参加会议。市环保局局长张欲非介绍了编制我市环境总体规划的背景及前期工作情况。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陆军副院长介绍我市环境总体规划编制的工作方案与调研需求。
城市环境总体规划是环境保护一项基本制度。2014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把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土地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规划“多规合一”确定为经济体制改革和完善生态文明体制的一项重要任务。环境总体规划是“多规合一”的基础性规划之一,但我市现行的城市环境保护规划只侧重于对生产生活排放污染物的防治,还缺乏对城市可持续发展和空间布局的引导性要求,难以与其它规划实现互补,没有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发挥引导性作用。
此外,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资源和环境逐渐成为制约我市未来可持续发展的瓶颈因素,从源头上对我市环境系统和环境管理进行科学分析,对城市环境规律和环境资源承载力进行客观评估,确立城市生态保护红线,确立环境资源承载力上线,对城市环境系统空间上进行精细化管理,使环境保护工作更多的参与前端预防和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因此,立即启动我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工作刻不容缓。
据了解,《哈尔滨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将时间跨度确定为2014到2030年,是典型的中长期规划,既立足于当前经济、社会与环境相协调,更着眼于哈尔滨市长远可持续发展。我市在规划编制工作中将切实遵循五个原则:
一是要坚持着眼未来,科学发展。要围绕建设小康社会、东北亚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的目标,立足现状、把握趋势、转变模式,遵循环境系统运行规律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研究构建城市生态环境安全格局,夯实城市可持续发展基底。
二是要坚持以人为本,环境优先。要将维护城市环境功能、改善城市环境质量作为促进我市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关键支撑。明确城市环境功能,注重以空间分区分类指导为主线,引导城市发展梯度向协调、可持续的自然生态保护与发展关系方向转变;注重维护城市环境质量健康,改善人居环境质量,引导城市发展品质向公平共享、适应公众需求、适应传承塑造城市文化需求转变,以环境品质支撑提升城市品位。
三是要重点突出,统筹兼顾。要突出总体性和战略性,有所为有所不为,将形成可为城市建设、产业布局、人口聚集、重大工程建设布局参考的环境空间管控体系作为关键内容,促进“多规融合”。同时兼顾重点领域的迫切解决方案,对于单项污染防治或者环境治理等下位规划,提供空间指引和战略指导,将规划作为统筹协调的基本平台。
四是要取长补短,促融利合。要按照“多规合一”的思路,处理好本次环境总规编制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关系,探索建立以生态环境规划为前置措施的“多规融合”发展道路,促进各部门之间的资源渗透共享,不搞硬性加减,通过相互借鉴、相互融合、取长补短,形成层次有序又相对独立的环境规划体系,更好地引导我市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
五是要积极探索,改革创新。要认清当前环境状况与未来目标的差距,积极研究创新环境管理体制机制,采取多部门联动的工作方式,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科技与教育等手段,探索新思路,谋划新发展。
编制实施环境总体规划,将服务于哈尔滨市人民政府进行综合决策,为新型城镇化发展与城市空间布局优化提供先导性、引导性依据和环境战略指引;服务于环境保护相关部门,强化环境保护要求空间落地与政策创新,融合相关职能、资源和政策,打造城市环境保护与管理的基础平台,促进多规协调;服务于城市发改、规划、建设等相关部门,从环境功能布局、资源环境承载力、环境质量、环境风险、生态安全等角度,为城市建设、产业布局、结构调整、人口聚集、重大项目建设等提供环境依据。
据了解,推进会结束后,哈尔滨市环保局与环保部环境规划院举行了签约仪式,正式签订了《哈尔滨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项目。近日,规划编制组将开展第一次调研和资料收集,与相关部门开展现场调研与资料收集、座谈研讨。
(来源: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