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城市共同配送试点示范企业六月份运行情况通报

27.08.2014  11:41

6月26日,哈尔滨市商务局组织召开了首批试点示范物流企业月报表联系人会议,下发了《哈尔滨市商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商务部发布的〈城市配送统计指标体系及绩效评估方法〉标准的通知》(哈商务综〔2014〕72号),进一步规范我市城市共同配送试点企业统计月报表制度,不断丰富试点企业开展城市配送绩效考核内容。并从七月开始,统计指标有较大调整,由于新增十余项考核指标,致使试点企业报送不及时,统计数据存在不规范准确问题,将在后续月报中不断加以修正。

6月份,哈尔滨市15家试点示范企业的基本状况稳中略有调整,总体运行状况因受夏季需求变化影响,除了药品需求量有较大增长外其它商品均减少了货物需求量;由于示范企业加强物流配送业务合作力度,物流配送成效略有提升。

一、 基本状况

配送中心总占地面积是152.09万平方米,拥有储存城市配送商品的各种类型仓库595个,总建筑面积为36.70万平方米,总容积为149.69万立方米,其中:标准化仓库有554个,建筑面积为27.04万平方米,库容积为118.57万立方米;冷库有12个,建筑面积为8.37万平方米,库容积为25.25万立方米;流通加工仓库有7个,建筑面积为0.52万平方米,库容积为3.55万立方米;其他仓库有22个,建筑面积为0.77万平方米,库容积为2.32万立方米。这些企业拥有物流配送车辆共计443辆,总吨位为3299.63吨,其中:普通厢式货车有234辆,总吨位为1072.66吨;城市配送专用车有56辆,总吨位为232.8吨;冷藏/冷冻车31辆,总吨位为205吨;其他配送车辆有122辆,总吨位为1789.17吨。拥有托盘总量为45935块,其中标准托盘(1200mm×1000mm或1100mm×1100mm)数量为31120块,标准托盘使用量占比为67.75%。

二、 运行状况

配送商品总额为124127.17万元,环比下降6.09%,主要以药品配送和冷冻食品配送为主,分别占配送商品总额的40.17%和23.97%;其中,共同配送商品总额为41647.68万元,环比增长1.96%,所占当月配送商品总额比重为33.55%,略比上月提高2.65百分点,主要以药品共同配送和其他商品共同配送为主,分别占共同配送商品总额的42.14%和27.20%。

平均库存量为83440.75吨/日。其中,冷冻食品平均库存量最多,占比高达81.64%;其次是快速消费品平均库存量和生鲜食品平均库存量,占比分别为7.88%和5.46%;冷藏食品、药品、电子产品和其他商品的平均库存量合计占比为5.02%。

试点企业货物周转率平均为108.6%。配送车辆实载率平均为44.82%。配送车辆百吨公里燃料消耗量平均为11.70升。

托盘总周转量为40714块次/月,其中标准托盘总周转量为22230块次/月;共用托盘总周转量为18198块次/月。

配送作业量为17461.03万吨公里,环比下降9.16%;其中主要以药品配送业务为主,占配送作业总量的81.60%。共同配送作业量为2968.29万吨公里,环比下降16.58%,其中主要以电子产品的共同配送业务为主,占共同配送总作业量的85.66%。共同配送作业量所占当月配送作业量比重为16.99%,环比下降1.52个百分点。

平均配送效率为76.17件/小时,环比下降33.98%;平均共同配送效率为17.82件/小时,环比下降58.87%。综合分析,快速消费品受季节影响而配送效率下降明显,其他商品配送效率略有小幅提高。

配送总费用为1457.55万元,环比下降7.17%,其中主要以药品配送、快速消费品配送和生鲜食品配送为主,分别占配送总费用的50.75%、16.14%和14.99%。共同配送总费用为408.17万元,环比增长6.17%,其中主要以快速消费品、其他商品和药品的共同配送为主,分别占共同配送总费用的26.25%、25.58%和20.67%。共同配送总费用所占当月配送商品总费用比重为28.00%,环比提升3.52个百分点。

平均配送成本为219.08元/吨,其中,快速消费品、冷冻食品、冷藏食品、生鲜食品、药品、电子产品和其他商品的平均配送成本分别为136.75元/吨、225.92元/吨、211.85元/吨、162.00元/吨、7534.49元/吨、1130.23元/吨和921.27元/吨。

平均共同配送成本为145.73元/吨,其中,快速消费品、冷冻食品、冷藏食品、生鲜食品、药品、电子产品和其他商品的平均配送成本分别为135.34元/吨、210.41元/吨、188.45元/吨、152.13元/吨、140.00元/吨、1129.46元/吨和919.49元/吨。

来源:物流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