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城市共同配送试点项目验收结果公示

21.03.2016  12:24

按照《哈尔滨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城市共同配送试点项目检查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哈商务综〔2015〕81号)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市商务局与市财政局共同组织开展了哈尔滨市城市共同配送试点项目验收工作。经委托第三方机构(物流信息化专家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各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考评,现已确定6家企业符合2014年度国家城市共同配送试点专项资金支持的条件,通过审核。现将通过审核的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3月21日至2016年3月25日。

本公示的内容为拟支持企业名单,各单位获得的城市共同配送试点补助金额以市财政局最终拨付金额为准。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向市商务局反映。

局党组书记、局长:季平 86772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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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纪检组长:李延安 86776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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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巡视员:关学明 8677606713704813331

市商务局纪检监察室:86776364、86776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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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符合哈尔滨市城市共同配送试点项目资金补助的企业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1. 哈尔滨易利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邮政易通信息网络有限责任公司);

2. 哈尔滨雨润农产品全球采购有限公司;

3. 哈药集团哈尔滨医药商业有限公司;

4. 哈尔滨中央红小月亮超市有限责任公司;

5. 哈尔滨联强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哈尔滨乐买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

6. 黑龙江正阳家电有限公司。

 

 

来源:市场体系建设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