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市长特别奖奖励办法颁布并实施

01.12.2015  14:53

  近日,哈尔滨市政府颁布《哈尔滨市市长特别奖奖励办法》。

  哈尔滨市长特别奖的奖励对象为全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中做出突出贡献、社会影响广泛、示范带动作用显著的一线在岗优秀人才,其中包括中直、省属在哈企业以及科研成果在哈成功转化并创造出显著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外区域、外籍优秀人才。坚持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并重,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不受学历、职称、资历、身份等条件限制,以及依法、民主、公正、公开、择优选拔的原则。此项工作在市长特别奖领导小组领导下实施。该奖项每两年评审一次,每届奖励10人左右,奖励方式为颁发奖金和奖励证书,奖金标准为每人10万元。该《办法》的颁布实施将进一步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促进哈尔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