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建筑企业欠薪招投标将受限

18.12.2015  10:11

  黑龙江日报讯 记者日前从哈尔滨市劳动保障监察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建筑领域欠薪治理工作力度,切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哈市制定并出台了《关于限制建筑领域欠薪单位工程项目招投标的管理规定(暂行)》。《规定》明确建筑领域欠薪单位存在8种情况,将通过告知公示,限制其工程项目招投标资格。

  据介绍,这8种情况包括:欠薪案件立案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正当理由,欠薪单位拒绝配合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依法进行调查取证或者隐瞒事实、出具伪证的;欠薪案件调查核实过程中,欠薪单位由于自身原因,延迟结算或者拖延结算时间,不能按照劳动监察整改指令书要求,出具是否欠薪相关证明材料的;欠薪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欠薪单位拒绝履行有关支付工资、支付赔偿金的行政处理及处罚决定的;欠薪单位不按照还款计划约定给付工资,或在工程结算时,未经建设行政部门指定的监理公司鉴定,以工程质量、进度为借口故意欠薪的;欠薪单位及其相关人员打击、报复当事人的;欠薪单位相关责任人携款潜逃,造成农民工工资无法及时发放的;欠薪单位在工资保障金启动后,没有按照规定进行补缴的,或保障金返还后仍然有欠薪行为的;经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确认需要限制工程项目招投标的。

  同时,建筑领域欠薪企业符合上述八种情况之一的,哈市将拟对建筑施工单位进行工程项目的限制招投标网上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