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成立停车管理委员会 违停一律上限处罚

14.11.2015  10:25

  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全市加强机动车停车管理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上了解到, 为净化城市交通环境,加强停车秩序管理,有效治理机动车违法停放行为,市政府决定成立“停车管理委员会”并设在市公安交管局,从即日起至12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启动第一阶段集中治理机动车违法停放专项行动,并动员全社会各方面力量,调动各部门共同参与,全面加强我市的停车管理工作。

  据了解,目前全市(包括外县)有机动车135万台,每天新增落户的车辆约达400台,而现在市区内停车泊位总量不足,老城区尤其是商圈、学校、医院等周边泊位已超饱和。在这种情况下,仍然存在现有泊位利用率不高的问题,一些居民区可供停车的场地大量闲置,一些驾驶人“有场不进”“有位不停”、不规范不文明的乱停乱放行为依然突出。

  对此,下一步将在全市范围内对违法停车开展集中治理,重点整治内容包括:主次干道、党政机关、商业区、医疗机构、校园周边、客流集散地、住宅小区等区域的机动车占压人行道、黄色网状线、人行横道线、公交站台、交叉路口以及双排多排、有位不停、有场不进、不按方向箭头、僵尸车长期占道等违法行为,实现“重点街区零违停、主次干道停车有序、现有停车泊位充分利用”的工作目标。

  据介绍,相关部门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摸排全市停车资源,挖潜可利用停车场地,最大限度提供停车空间;二是交管部门将再建设一批新的标牌、标线等设施,引导驾驶人到停车楼、停车场等进行停放,并以更加醒目的标识完善路内免费停车场的“引车入位”;三是在集中整治期间,对违停行为一律按照上限进行严厉处罚,尤其是重点严查占压人行道、黄色网状线、人行横道线、公交站台,以及校园、商圈、医院、批发市场等地的车乱停;四是进一步出台和完善停车管理、建设的法律法规;五是引导驾驶人规范停放,保持停车入位、方向一致、整齐有序,自觉养成文明停车的习惯。

  另外,在治理停车秩序的同时,公安机关将有力打击乱收费和私自设立停车场等扰乱停车秩序环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