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拟提职考察人选 须公开收入汽车住房
记者1日从哈尔滨市委获悉,为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哈市日前出台《关于建立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常态化机制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将采取多项措施着力解决党员干部中存在的脱离群众、侵害群众利益、服务群众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并实行“裸官”职位限入和提拔限制等制度。
《意见》规定,哈市今后将从严查处违规用人行为,对突击提拔、“带病提拔”、超职数超职级配备干部等违规用人问题,实行“一案双查”,既处理当事人,又追究责任人。对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的,查处一起、问责一起、通报一起,保持高压态势,形成强大震慑。
今后,哈市要公开拟提职考察人选个人有关事项,重点对拟提职考察人选的收入、投资、汽车、住房和婚姻状况、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并逐步扩大公开范围。实行“裸官”职位限入和提拔限制,对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干部,一律不得列为拟提职考察人选,已在领导岗位上的,按照中央规定进行组织调整。
哈市还将对领导干部开展抽查核实工作,对哈市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分类分级排序编号,每年按3%至5%的比例随机确定抽查对象,集中开展一次抽查核实;对拟提拔的部分考察对象、拟列入副局级以上后备干部人选对象和群众反映问题突出的领导干部,随时开展重点抽查核实。
《意见》提出,哈市将加大用人失察问责力度,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地区、部门和单位,将实行“一案三查”和“一问四责”制度,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对责任落实不力、工作开展不到位、履行职责不认真的,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实施责任追究。
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凡是违反党纪国法的,不论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严肃查办领导干部贪污贿赂、以权谋私、腐化堕落的案件;严肃查办执法、司法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案件;严肃查办群体性事件、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惩处力度;严肃查办党员干部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破坏经济发展环境、阻碍经济健康发展的案件。(作者:张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