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援惠民生  全省当龙头  哈尔滨市法律援助工作接受全省检验

12.05.2017  14:14

      在2017年5月5日省司法厅召开的“全省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暨‘法援助民生’专项行动推进会”上,哈尔滨市司法局接待了参加会议的省司法厅领导、部分省直机关、省法援处、省法援中心、各地市司法局长、法援中心主任、各县(市)司法局长等150余人的参观指导,并在会议上作了工作经验交流,充分发挥哈尔滨市的龙头引领作用。

      5月5日上午与会人员分两批,分别到哈尔滨市法律援助中心和道里区法律援助中心进行参观指导,对哈尔滨市法律援助各方面工作给予充分好评。

        哈市法援中心解说人员为会议人员重点介绍了法援中心概括、“三声四有五满意”和“七不准”的服务承诺以及案件办理情况,其自行设计的各类法援宣传资料深受欢迎,一百余份宣传资料被会议人员全部带走借鉴。

 

      在“12348”咨询服务平台,解说人员重点介绍了哈市法援中心积极探索“互联网+法律援助”建设情况,打造“电话咨询、微信咨询、微博咨询、QQ咨询、网络咨询、现场咨询”六位一体的咨询服务模式,以及 “12348咨询服务平台”相关工作。

      道里区司法局副局长马勇介绍了道里区法律援助工作开展和担当政府法律顾问等相关工作情况。
      当日下午,在和平邨宾馆一楼多功能大厅哈尔滨市司法局副局长姚杰同志率先作了哈尔滨市《惠民出实招,管理重实效,哈尔滨市多措并举全面提升法律援助工作》经验交流。一年多来,哈尔滨市法律援助工作多措并举,使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做到了应援尽援、应援扩援、应援惠援、应援优援。工作信息被中央电视台和省、市电视台报道20余次,在司法部网站和《中国法律援助》刊物上刊发信息5条,获得省级以上奖励11项,其中被省文明委授予“优秀志愿服务活动品牌”,被团省委授予“青年文明号”、被省委宣传部授予“全省学雷锋活动示范点”、被中宣部授予“全国学雷锋活动示范点”;被司法部授予“中彩金项目示范单位”;被共青团中央、司法部授予“青少年维权岗”。

        姚杰副局长从五个方面介绍哈尔滨市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情况:
      一、以落实两办《意见》为契机,不断强化制度建设。一是制定出台了哈尔滨市《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哈办发〔2016〕28号文件),为全市法律援助工作的创新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召开了全市落实《实施意见》推进会,下发了重点推进五项工作的通知;三是建立检查通报制度;四是坚守“三声、四有、五满意”服务承诺;五是实行规范化卷宗目录管理;六是实行指派制与点援制相结合的服务方式,做到了应援优援。
      二、以服务民生工程为目标,不断扩大援助范围。在全省率先出台了“法律援助惠民生扩范围八项措施”,一是取消户籍限制,无论公民的户籍是否在哈尔滨市,只要侵权事件发生在哈尔滨市管辖区域,可到侵权事件发生地的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二是拓展受案范围,将涉及民生的维权事项、重大群体性事件、申诉案件等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并开展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和公证事项法律援助;三是惠及人群更多,将法律援助受援人范围放宽到低收入家庭,对于军人军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农村留守儿童、农民工等群体,申请法律援助免于经济困难要件审查;四是服务民生更近,推行让“群众少跑腿、法援多走路”的“一站式”服务,对请求给付赡养费、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遭遇家庭暴力、环卫工人、人民警察因公受伤等维权案件,免于经济困难要件审查,做到了应援扩援。
      三、以创新服务形式为手段,不断拓展援助内涵。哈市积极探索“互联网+法律援助”服务方式,建立了“12348服务网站”,开通了“法律援助微信、微博、QQ、在线咨询”等服务方式,实现了“微信服务一掌通”、“语音服务一线通”、“在线服务一网通”、“现场服务一站通”。
      四、以加强站点建设为切入点,不断延伸援助触角。一是加强看守所法援工作站建设,与市公安监管支队联合下发《通知》,将法律援助告知、申请转交等工作纳入了看
守所业务考核内容;二是加强劳动仲裁法援工作站建设,对索要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的申请人,免于经济状况审查;三是加强部队法援工作站建设,积极开展了“送法到军营”活动;四是加强老年人法援工作站建设,积极开展老年人法律援助服务活动。
      五、以多种宣传媒介为载体,不断强化法援宣传工作。一是电视宣传有突破,实现了哈市法律援助“上央视”的新突破;二是流动宣传有创新,公交车体法援宣传广告实现接触群众零距离;三是工作报道有拓展,实现报刊、网站、微信多点开花的新局面;四是现场宣传有新意,各种法援宣传手册、宣传单、宣传兜深受群众欢迎,宣传效果好。
      会上,省司法厅长沃岭生同志就全省法律援助工作作了重要部署,会议还对获得上级表彰的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了颁奖。哈尔滨市巴彦县法律援助中心荣获“第五届全国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宋景祥、黄笑雪荣获“第五届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哈尔滨市法律援助中心荣获全国“十二五期间中彩金法律援助项目管理示范单位”,哈尔滨市法律援助中心、道里区法律援助中心等6个单位被评为“全省规范化法律援助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