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消协:微信代购属新生事物 监管亟待完善

11.01.2015  11:45

  十个“微好友”六个“玩”代购出现纠纷买家更愿默默承受因为朋友卖家得罪不起“先付款再发货”是行规买家维权有难度

  本报记者唐文稳

  核心提示

  多年不联系的朋友突然在微信上加你了,只有两个可能,一个是他(她)要结婚了,另一个就是他(她)干代购了。

  微信朋友圈的出现,改变了人们的交流方式,也改变了部分人的消费方式。如今,每个人的微信里,都充斥着大量的代购信息。销售的产品也是五花八门、无所不包,像服装鞋帽、化妆品、自制食品、奢侈品代购等。面对这样的情势,你是不是也想跟着一起“玩”?

  不过劝你要慎重,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由于微信买卖没有经过第三方电商平台,买家和卖家在虚拟空间内直接交易,给购买者维权带来了困难。微信代购也是个新生事物,相关的监管并不完善,甚至可以说是空白。业内人士因此呼吁,相关部门尽快制定法律法规来规范和管理微信代购。

  疯狂刷屏

  十个微友六个代购

  快来买吧决不会骗你

  “面膜用完了,刷刷微信看哪个小姐妹在卖,我直接把钱打过去,等她给我发货;想吃蛋糕了,上同城的微店订一个,两三个小时就给我送到家门口。”市民齐女士是一名网购达人,可是这一年来,她的消费战场从电商“搬”到了微信,“在电商买东西还得在一大堆东西商品里寻找、甄别,特别浪费精力。现在微信里好多朋友都在做买卖,我们现实生活中都认识,我相信他们卖的商品,就不用再花心思去甄别了。”齐女士坦言:“微信生意确实是建立在信任的基础上,如果是不认识的人,我是坚决不会连问都不问就直接购买的。”齐女士在微信朋友圈代购中享受到消费的便捷。

  据了解,微信代购从两年前开始出现,在近一年的时间里逐步发展壮大。“你朋友圈里没十个八个卖东西的,你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有微信。”部分市民对朋友圈里这些每日刷屏的代购不胜其烦,“每天一刷朋友圈,十个有六个是在卖东西,快成市场了!都是朋友,也不能拉黑,所以我现在都不怎么上微信了。”市民赵先生说。

  尽管赵先生的话代表了一部分市民的观点,但是微信朋友圈里的代购每天都在增加却成了事实。

  难避问题敷完面膜变“猪头”都是熟人咋好翻脸

  由于微信朋友圈里做的都是熟人生意,不少消费者几乎不太仔细辨别商品的质量,就选择了直接购买。在使用过程中即使发现是劣质产品,但碍于朋友面子等因素,也不好意思提出退换,哈市市民徐女士就遭遇了这样的“哑巴亏”。

  不久前,徐女士在朋友圈里发现一个朋友在做日韩化妆品代购,并且有她常用的面膜牌子,价格也比商场便宜一些,徐女士就心动了。徐女士询问了一下她是在哪儿进的货,这位朋友表示,她家有亲戚常年往返于哈尔滨与日韩之间,每次都带回一些面膜,自己用不完她就放在微信上为朋友提供方便。

  “我和她关系一直不错,就相信了她,花了300多元买了20片面膜。”过了一个多星期,徐女士收到了货,可是使用之后却出了问题,徐女士的脸火燎燎地疼,还出现了大面积的红肿,徐女士委屈地说:“由于我的皮肤比较敏感,别的面膜都不敢乱用,这款用了有几十片了,只有这次出了问题。”

  随后,徐女士将自己在微信上购买的面膜和在商场买的面膜拿出来仔细对比了一下,发现字体有小小的区别,香味也有差别,微信上买的更刺鼻一些。徐女士犹豫了好久,在微信上委婉地问她朋友:“面膜是不是改配方了?怎么我用脸红肿了呢?”她的朋友却回应说:“那是你的个人体质问题哦,其他人用都没有问题的。”徐女士不好意思和朋友撕破脸,便没再继续问下去,只是默默地拉黑了她。

  “面膜我已经扔了,对这个朋友也失去了信任,以后再也不敢在微信上买东西了!”徐女士说,她只能这样做。

  风险升级“先付款再发货”是行规不可通过第三方付款

  徐女士的遭遇并非个案,各种消费问题层出不穷。据了解,一般微信购物都是“先付款再发货”,和其他电商平台不同,不可以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交易平台或选择货到付款,这就意味着购买者要承担着一定的风险性。

  记者随意在微信“添加朋友”中添加了一位出售化妆品的卖家,记者表示跟卖家并不认识不敢轻易打钱过去,可不可以货到付款或者在第三方平台交易。该卖家坚决不同意,并表示先付款后发货是微信买卖的“行规”,如果记者不能接受就不要购买。

  记者从哈市消协投诉部了解到,尽管微信买卖如此红火,但哈市消协至今未接到一起关于在微信上购物产生纠纷的投诉。哈市消协投诉部部长程小慧表示,因为“朋友圈”上的卖家多是身边的朋友,不少消费者即使购买后发现有质量问题,但碍于朋友面子,也不好意思提出退换,或者买卖双方从私底下就解决了。如果闹到“官方”,很可能两人以后连朋友都没得做了,所以现在关于微信朋友圈购物的消费投诉并不多。

  程部长还坦言:“即使微信购物产生纠纷消费者来投诉,消协也很难予以解决,因为首先买家手里没有相关的购物单据,就意味着没有任何证据;另外,一般微信卖家都没有实体店,更别提有相关证照,所以消费者维权有一定的难度。”

  维权艰难

  你都不是“消费者”何谈被保护

  哈市消协秘书长林安林表示,微信购物属于一种新生事物,目前的监管还存在诸多不完善的地方。一些账户没有真实的注册信息,也没有第三方交易平台,增加了消费者购物的风险。

  “任何人都能注册一个微信账号,然后在上面卖东西。”林安林说,一般的消费者很难辨别商家在微信平台上的注册信息是否真实,所以微信平台买卖的真实性实际从源头上就应该把好关。而这个源头正是微信的开发者腾讯公司。“腾讯既然搭起了微信这个平台,就有义务指定相关的规则和准入门槛,来规范这个市场。”林安林表示。

  据了解,针对微信代购经常发生的交易纠纷,腾讯公司曾于去年12月19日发布过一份名为《微信公众平台关于假冒伪劣产品销售推广行为的公告》,“如果用户发现在微信公众平台上存在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欢迎通过微信的举报功能进行检举,核实后,我们将根据违规程度进行处理。”腾讯表示,微信在打击此类不法行为上已有了严格的举报机制,一旦举报通过微信官方核实,将对此类账号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甚至会被永久封号。同时,对微信公众平台的注册,也已经制定了严格的审核机制。无论是企业、政府机关或是个人,要注册微信公众账号,必须提供注册人的身份证、手机、固话和手持证件的照片。

  “但对私人代购账号的监管,难度则要大得多。”哈市消协秘书长林安林表示,由于微信上进行买卖的通常是两个熟人之间的私下交易,严格意义上来说微信卖家都算不上是经营者,因为经营者需要取得许可、执照等经营资本;而买家也称不上是消费者,因为他(她)可能只是让朋友捎带些东西,然后表示感谢把钱给朋友。这种在私下里微信聊天完成的交易,对方又没有实体的店铺,就只能被看成是双方个人达成的交易,就需要承担一定的风险,一旦出现问题,并不受《消法》的保护,维权的难度也很大。

  “微信购物是个新生事物,我们希望政府及相关部门早日对此制定相关规则,完善监管。”同时林安林建议市民:“在目前这种情况下,只能建议市民在微信上购物时小心谨慎,最好不要在陌生人的微信进行交易。”

编辑:王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