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哈尔滨市科技型企业信息入库的通知

04.12.2015  11:02

各区县(市)科技局、企业:
  为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千户科技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的通知》,及时了解掌握哈尔滨市科技型企业信息,便于科技型企业第一时间获得支持,经研究决定,建立哈尔滨市科技型企业信息库,入库企业享受科技计划立项、推荐、科技政策优惠等,请各相关区、县(市)科技局、四个国家级开发区科技局,组织区域内企业在哈尔滨市科技企业信息库填报相关信息,特通知如下:
  一、入库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1.哈尔滨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有一项自主知识产权申请或授权(专利、软件著作权、品种证书、新药证书等)(2015年当年新注册企业可不提供)。
  3.企业有研发投入和研发活动。
  二、具体填报要求
  各企业需要在12月15日前进入“哈尔滨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 http://202.97.251.242:8033/ )”,登录“哈尔滨市科技型企业信息填报系统”,网上填报2015年1-11月企业信息统计数据,并于每年12月底完成年度企业数据更新。
  1.已经在“哈尔滨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注册的企业,不需要重新注册,用“申报单位”帐号登录填报。
  2.未在“哈尔滨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中注册过的企业,需要“注册用户”,用注册的“申报单位”帐号登录填报。
  3.“申报单位”帐号查询和“注册用户”技术咨询电话:18246083492。
  三、责任及处罚
  1.各区、县(市)科技局及4个国家级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是各区域内企业信息入库的首要责任部门,需要明确企业信息入库工作的责任领导和具体联络员,请于12月15日前将名单报送市科技局(已报送过的不用重报)。
  2.对企业信息入库情况填报不力的区、县(市)、国家级开发区,将取消年度申报区、县(市)重大攻关项目资格。
  3.各企业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报送数据,对未在科技型企业信息库填报信息的企业,市科技局将在科技计划立项、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专利优势示范企业培育、发明专利运用后补助政策落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事项中,作为一票否决处理,不予支持。
  4.没有纳入市科技型企业信息库统计范围的企业,申请国家、省各类科技计划将不予推荐。
  四、其它说明
  1.为了方便各区、县(市)开展工作,市科技局协调市场监管局筛选出了部分2015年度新注册成立的企业,2012年以来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系统中注册认定的企业和近年来市科技计划系统中注册的企业名单,提供给各部门筛选和核实情况。
  2.各部门参照以上企业数据,结合平时工作中所掌握的企业情况,核实筛选本区域内的科技型企业,并督促帮助其进入“哈尔滨市科技型企业信息填报系统”填报相关信息。
  五、联系方式
  市科技统计中心  刘立国 姜淑清
  联系电话:87000931
  市科技局综合计划处 康晓慧 李文义
  联系电话:82363465 82363466
  公共邮箱: [email protected]
  哈市科技企业统计服务QQ群:208660935

  附件:
  1. 哈尔滨市科技创业三年行动计划统计报表责任人回执
  2. 全省千户科技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统计报表 (1-11月)

哈尔滨市科学技术局
201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