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职工补充医疗保障工作启动

08.07.2016  16:10

  为建立职工多层次社会医疗保障体系,哈尔滨市总工会决定自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启动第二期职工补充医疗互助保障工作,实施重大疾病医疗专项保障和补充住院医疗保障。

  “哈市建立困难职工档案的8000余户职工中,因本人或家属长期患病导致生活困难的占总数的46%,今年,这部分困难职工将全部纳入到医疗互助保障范围,所需经费由市总工会承担,且享受的保障待遇调高5个百分点(单指补充住院医疗保障部分),目的就是实现‘精准脱困’工作目标。”哈尔滨市总工会主席黄玉生介绍说。目前,哈市有1413家基层工会团体参加职工补充医疗互助,参保职工达到12万多人。参加职工重大疾病保障的,缴纳保费为每人每份30元,保障额度为1万元;参加职工重大疾病和补充住院医疗保障的,缴纳保费为每人每份80元,保障额度累计最高5万元;参加职工重大疾病和新农合(城镇居民)补充住院医疗保障的,缴纳保费为每人每份80元,保障额度累计最高5万元。保费采取单位行政部分承担、本级工会经费结余部分列支、职工个人缴纳等方式筹措,发挥了“聚小钱、解难事、办实事”和“有病人帮我、无病我帮人”的互助互济作用。(记者李爱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