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度哈尔滨市重要技术标准制(修)订资助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哈尔滨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体制机制创新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的若干政策》(哈发[2013]2号)文件精神,为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市科技局拟对参与国际和国家重要技术标准制(修)订的企业予以资助。现将申报2013年度重要技术标准制(修)订资助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仅限哈尔滨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
二、申报条件
申请资助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标准于2011年1月1日以后发布且实施满3年以上,实施后已发挥重要作用并取得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2.标准中采用了先进的研究成果,自主创新特点突出;
3.标准符合哈尔滨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重点和方向,符合“4+6+1”重点产业发展布局和需求;
4.标准的实施有利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综合竞争力提升,或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重要影响,或对公共安全具有保障作用。
三、资助标准
1.对于国家重要技术标准的独立起草单位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资金资助;第一起草单位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资金资助;第二起草单位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资金资助;
2.对于参与国际重要技术标准制(修)订单位,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资金资助。
四、申报方式
2016年度哈尔滨市对重要技术标准制(修)订给予资助的申报采取纸件申报方式进行,申报应填写《重要技术标准制(修)订资助申请书,并提交如下附件材料:
1.技术标准发布公告及标准正式文本;
2.技术标准编制说明、审查纪要(或函审结论);
3.申请书中相关内容的证明材料(如国际标准组织承认的参与标准制(修)定的有效证明材料等);
4.实施情况及效果的证明文件;
5.能说明该标准的其他材料;
6.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五、申报要求及截止时间
申请书及相关附件材料的顺序装订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规划发展处。科技局聘请专家评审,确定资助等次和金额。截止时间:2016年7月20日17时。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贵斌 82363007
地 点: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51号406室
哈尔滨市科学技术局
201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