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开办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时间截至2月3日

07.01.2015  10:49
哈尔滨开办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时间截至2月3日 - 黑龙江信息港新闻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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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6日从哈市安监部门了解到,6日起,哈市9区9县开始办理2015年春节燃放期《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据了解,哈市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分为常年零售经营的经营者和临时零售经营的经营者,本次办理许可的为临时经营者者,准许销售时间为农历十二月二十三起至次年农历正月十五止,有效期届满,即行废止。

哈尔滨市开办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据了解,申请办理哈尔滨市2015年春节燃放期《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业户应具备以下条件:从业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经安监部门培训考核合格;经营场所实行露天摊床经营;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同时,临时零售经营烟花爆竹需要占用城市道路的,应当按照规定办理临时占道审批手续;同一零售经营者有多个烟花爆竹经营场所的,每个经营场所应当分别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临时零售经营者取得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有效期自当年农历十二月二十三起至次年农历正月十五止,有效期届满,即行废止。今年申请办证时间为年1月6日至年2月3日;销售时间:2015年2月11日至 2015年3月5日。(作者: 刘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