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政务系统电子印章27日试运行 7月1日正式启用

28.06.2014  20:15

  哈尔滨市政务系统电子印章27日开始试运行,7月1日正式启用。在电子文书上加盖电子印章,与相同内容的纸质公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为了规范政务系统电子印章的管理和使用,哈市出台《哈尔滨市政务系统电子印章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电子印章在哈市政府公文传输系统和网上行政审批系统中使用。在电子文书上加盖电子印章,即具有法律效力,但未经使用单位确认的打印稿以及复印稿、电子格式转换稿,均不具备相同法律效力。电子印章丢失、损坏或者出现其他安全问题的,应即在哈尔滨市政务系统电子印章系统中挂失,同时书面告知市政府办公厅,做到电子印章与实物公章同步废止、销毁和更新。使用单位更名、撤并的,自更名、撤并之日起,旧电子印章即行废止,并须及时送交市政府办公厅验收销毁。使用单位应当定期更换电子印章用户密码口令。

  名词解释:

  电子印章,就是通过密码技术,结合数字证书和模拟传统实物印章的图形化电子签名。(作者:王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