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文化众筹冰城悄然兴起 魔力or魅力?

02.09.2015  11:49

  □本报记者董云平谭湘竹

  新闻背景

  近一段时间,在微信朋友圈里,一个发迹于哈尔滨的集咖啡、茶室、酒吧、图书、影音文化于一体的多功能文化综合体悄然兴起。通过众筹模式,13个月间,他们在哈尔滨开了3家店。他们不是靠自身利润的积累,而是依靠众筹的魔力。据了解,在国内已有很多文化众筹的成功案例,如沈阳众筹书店、《大圣归来》众筹电影、《黄河大合唱》众筹演唱,其做法和效果令人刮目。

  近日,记者走进哈尔滨开发区一家通过文化众筹开起来的书店,探究以“众筹”模式起家,短短时间即做得风生水起的这个民间的文化众筹企业。

  A众筹重在“筹人”

  走进这家门店,书香气息扑面而来。600多平方米,5层楼,每一层面积不大,但却都温馨雅致,别有情趣。咖啡、茶饮、影吧、餐饮,雅趣十足,因为有书相伴。

  这家门店的负责人田先生告诉记者,最初,是因为爱书,才有了开一家经营书籍、聚拢阅读者的门店的想法。

  2013年8月,若愚读书会成立。那时,一没有经费,二没有场地,完全依靠书友们自发的支持。2014年6月,通过众筹的方式这家门店诞生了。当时有20多人参加筹资,每人每股1.5万元。截至目前,股东达到120多人,主要来自创办人的朋友圈,大致由三部分人组成:企业家、媒体人、高级知识分子。

  田先生说,本质上,这家店不是一个传统的文化营业店面,而是在移动互联网时代打造的一个社交群体经济平台,一个文化创意平台。说得直白点,这家店既能满足作为文化人实现自己的“阳春白雪”的梦想,又能通过创业获得经济上的收益。我们的创意原则就是,用利益捆绑,实现与优秀的人合作。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所谓众筹,重在“筹人”,这个人,就是创业者的人脉。通过采访哈尔滨的这家众筹文化产业项目,记者看到,这里聚集了很多有着共同爱好又有着创业梦想的人,实现客户体验端与产业链延伸相结合的商业模式。

  事实上,近年来,通过众筹,很多文化项目和产业得到了成功实现。记者采访中了解到,比如电影《大圣归来》,有89位众筹投资人参与,780万元的投资翻了近四倍,实现了众筹项目的传奇。投资人预计可以获得本息约3000万元,投资回报率超过400%。不仅如此,根据合同,在此次股权众筹项目中,投资人不仅可以获得票房分账收益,还将分享《大圣归来》未来的所有收益,包括游戏授权、新媒体视频授权、海外收入分账等带来的收入。当然,这89名投资人也付出了自己的财智。他们深度参与到了这部电影的宣传和发行过程中,每一天大家都在网上群里出谋划策、贡献资源。他们成为了电影的第一批“铁粉”,不仅在电影上映初期包了200多场,还充分调动各自的人脉资源为该电影推广出力。北京三里屯、上海人民广场地铁口的广告位,甚至远在新疆喀什最大的一块户外屏,都是参与此电影众筹的人无偿贡献出来的。这批众筹出品人带领《大圣归来》走出了最艰难的第一步,成就了营销最初的起点。

  B互联网思维进行下的资源整合

  文化众筹,看起来容易,其实做起来难。记者采访到哈尔滨市民甘先生,他在2012年参加了某咖啡馆的众筹。他说,当时投进去近一万元,后来该咖啡馆几易其主,有几批人都参与进该店的众筹,但到后来,由于投资人过多,大家经营意见和理念不统一,这家众筹咖啡店很难再运营下去,投资的钱也打了水漂。

  有此经历的甘先生认为,众筹这个商业模式很好,但背后必须要有强有力的团队,要有专业的人士进行管理。

  据记者了解,今年年初,北京、上海、武汉的一些众筹咖啡店,也纷纷关张,一时间锋芒无限的众筹模式变得波诡云谲,人们也谈虎色变。到底众筹这种创新创业模式遇到了瓶颈,还是众筹模式本身就是存在着先天不足的死穴?抑或是众筹发起人只是纸上谈兵地过于理想化?

  翻看相关网络搜索结果,能看到很多文化项目众筹发起人对于创业失败的反思文案。

  哈尔滨田先生根据自己的众筹实践总结说,其实这些众筹创业案例的失败,其罪不在众筹的方式,真正的原因是他们没有建立一个科学的商业发展模式。众筹表面看是要解决“钱”的问题,其实更重要的是众筹者“人”的问题。众筹来资金,可能解决了草根创业没有第一桶金的难题,但是通过众筹者的人脉,解决开业初期没有客源的难题,这两项结合才能走下去。“我们能在文化众筹上开端,顺利走到今天,它不是单纯的书店,也不是单纯的餐饮业,它只是互联网思维模式下的一个资源整合。大家看到的门店,只是这个商业模式的客户体验端,相关产业链的整合与延伸才是它的内核。”

  记者采访了这家众筹书店的一位股东。他告诉记者,虽然这个文化众筹项目是不承诺资金收益率的,但却会保证股东投资本金的安全。而事实上,目前来看股东们的经济回报还是很可观的。而最主要的是,它为每一位股东提供了潜在的商业合作的机会,不同的店均为股东消费制定了独有的优惠政策,让投资人去消费时,有实惠还有面子。比如说,通过一次美食众筹,投资人一次性付出了2000元的预消费,即获得了这个众筹项目运营的建言权、分红权、独有的折扣权,分享一年的经营红利等优惠和权利。而通过投资人的带动,又会带来很多投资人背后的人脉,这将是一个可观的数量。而投资人如果有某方面的特长,比如说,是个专业的烘焙师,那么就可以在这个门店开展自己的项目,提供烘焙产品,开展烘焙培训等;既为自己搭建了创业平台,又给门店带来了效益,实现了共赢。

  C搞清众筹法律红线不可逾越

  曾有一位政府官员向记者提醒,众筹模式虽然很有创意,但它与非法集资的一些法律界限需要搞明确、分清楚。为此,记者采访了法律界人士。

  律师张锐峰认为,众筹与非法集资最明显的区别就是,众筹是一个商业行为,一个人的创意与梦想得到多个人支持,大家一起去实现,并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非法集资很多是没有一个可行项目,纯粹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于众筹这种融资方式,目前国内没有具有专业性和针对性的法律、法规及规章进行规范和调整,只能借助《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等相近的法律、规章及国务院的一些政策性文件进行规范。为了规范对众筹模式的管理,中国证券业协会正在拟定名为《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规范性文件,因为证券业协会仅仅是民间行业自律组织,其指定的文件效力层级过低,在法律适用上可能会有一定的问题。也许经过一定时期的过度,慢慢会以证监会的名义指定更为完善的部门规章,直至上升到法规或是法律。不过这将会是一个很漫长的过程。

  张锐峰说,众筹对于融资人来说是一个好消息,大大地扩大了融资的方式和渠道,但是对于投资人来说,却具有一定的风险。因为投资额度较小,人数众多,各方主体在虚拟环境下操作,维权困难极大。而且投资人很可能考虑到投资损失与维权成本不成比例,而放弃维权。在目前诚信机制没有建立起来的大前提下,管理不到位的结果就是纠纷泉涌。众筹作为一种融资方式,是向不特定的大众进行非公开股权融资,但是募集股权不能以高额回报作为诱惑,这是和非法集资所不同的客观表现。二者本质的区别就在于是不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不过不能排除以众筹的方式,行非法集资行为这种新型犯罪形式发生。

  张锐峰提醒,如果一谈到众筹就是要钱,而不能明确阐明众筹项目的经营理念和方式,要注意这不是传销就是非法集资,真正的众筹并没有回馈利润的承诺。众筹是帮助有同样梦想的人聚在一起实现梦想,很多人共同去做一件事情,而收回本金和高额利息并不是众筹人的主要目的。另外,非法集资的被害人人数众多,对于诈骗犯罪分子来说,出资人多多益善;而众筹模式的人数上限为200人,众筹不能突破“200人”红线。

  众筹,虽然有风险,但黑龙江大学政府管理学院社会学教授曲文勇比较看好这种新兴事物,他说,这应和了人们在急速的社会变迁中的心理需求。互联网作为媒介把社会需求呈现出来,很多人联手通过互联网众筹去做文化产业项目。但这种方式能有多长的持久性,参与主体的主导思想和价值理念很重要。如果一个众筹项目只是哗众取宠,生命力肯定不会强。随着众筹模式的兴起,肯定会有人借机打着“众筹”旗号进行非法集资,因此,在社会上广泛普及众筹商业模式的内涵,相关政府管理部门尽快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就显得尤为重要。同时,参加众筹的人要充分考虑发起人的公信力,不要盲目跟风。曲文勇认为,在社会发展中,人们应该具备开放的思维,不能让一只苍蝇祸害掉一锅粥,一件新兴事物在发展过程中怎么样在稳健的运作中做好,不碰触法律红线,这才是创业者需要注意的问题。文化众筹做起的书吧,给市民带来一种新体验。

  本报记者吴树江摄

编辑:牟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