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新区总体规划(2016
哈尔滨新区于2015年12月16日经国务院批准设立,是第16个国家级新区,也是我国唯一的以对俄合作为主题的国家级新区和最北部的国家级新区。哈尔滨新区包括松北区、呼兰区、平房区的部分区域,共涉及7个镇、7个街道办事处,总面积493平方公里,其中北部片区398平方公里,南部片区95平方公里。
哈尔滨新区设立后,市委、市政府积极推进哈尔滨新区规划编制工作,采用“1+4”的规划体系,市发改委、规划局、国土局、环保局四部门同时组织编制新区发展战略规划、新区产业发展规划、新区城市总体规划、新区土地利用规划和新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哈尔滨市城乡规划局负责组织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与哈尔滨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共同编制《哈尔滨新区总体规划(2016-2030年)》(以下简称《新区总规》)。
《新区总规》编制工作于2016年5月开始启动,初稿完成后,先后履行了专家咨询论证、征求相关市直部门及区政府意见、市规委会审议及公示等法定程序。
2017年6月22—23日,市人大召开第15届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新区总规》。会议对规划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规划充分体现了新区发展与我市实际紧密结合,坚持了“多规合一”的产城融合发展的正确导向,具有很强的前瞻性、系统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同时也提出了一些具体建议。哈尔滨市城乡规划局按市人大审议意见组织编制单位对规划成果进行修改完善,并将市人大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提请市政府向市人大报告。
2017年8月29日,市政府正式将《新区总规》呈报省政府批准。9月30日,省住建厅组织召开省规委会审查并原则同意《新区总规》,认为规划成果完整、材料齐全,发展目标、战略定位、规模、空间结构、基础设施规划等内容符合新区发展的实际,同时也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目前,哈尔滨市城乡规划局正按与会专家和省直相关部门意见对规划成果进行修改完善。
下一步,哈尔滨市城乡规划局将认真做好《新区总规》成果完善和报批要件准备工作,积极推进《新区总规》顺利得以批准。
(来源: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