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正式实施企业排污许可制

26.05.2017  19:11

  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哈尔滨市已开展火电、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哈尔滨市的火电和造纸企业要在今年5月底完成排污许可证申报工作,于6月20日前取得排污许可证。7月1日起,环保部门将对未持证及未按排污许可证要求排污的火电、造纸行业企业依法予以处罚。

  本次排污许可证发放范围涉及火电行业和造纸行业。排污单位在申请排污许可证前,应将主要申请内容在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网上向社会公开不少于5日;申请单位在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网上申请,并将书面申请材料提交到环保部门窗口;核发机关于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发证与否决定;核发机关自作出许可决定10日内,发放排污许可证,并在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进行公告。

  首次发放的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三年,延续换发的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五年。企业办理排污许可证不收费。

  根据国家和省环保厅统一安排,2017年上半年哈尔滨市将完成对火电、造纸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的发放工作。排污许可证的发放范围、核发机关、办理流程等相关事项可登录哈尔滨环保网查询。对7月1日前没有拿到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哈尔滨市各级环保部门将视为非法排污进行严厉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