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街路上划线停车收费受质疑
□黑龙江日报记者 孙佳薇
当停车场变成稀缺资源后,如何缓解停车难成了人们议论纷纷的热点话题。
“城市道路属于公共资源,利用公权力在道路上划线停车收费这种行为是在与民争利!”在省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省人大代表侯树才慷慨激昂的发言,再一次把质疑余声未平的“哈尔滨市停车收费问题”推到了风口浪尖。
大规模路边停车收费引来质疑
在哈尔滨,你会发现二、三、四类街道,非繁华小区门前甚至居民家门口道路两侧到处是划线,收费车位几乎延伸到了城市的每一条街路。
在坊间,很“嬉皮”的说法是:挤公交的想买车、买了车怕堵车、下了车难停车,停了车就交费……一位做销售的车主算过一笔账,“在外跑一天,停车费要十几元,一个月就是三四百元,一年就将近4000元。”
二、三、四类街路旁停车为何要收费?很多有车一族在发出质疑的同时开始“刨根问底”,收费部门则振振有词。
“路边划线车位占的是公共道路,而公共道路是用新车落户时收取的燃油税修建养护。车在路上跑着的时候是运动状态,停路边属于静止状态,政府收的燃油税,只包括行驶状态,而不包括静止状态。”
“车停在已经交过费用的公共道路上,并没有额外的占用其它的公共资源。收取停车费,那岂不是双重收费吗?”
人大代表的质询至今未得到答复
早在2009年,侯树才代表就在省人代会上建议取消现有停车场的各自收费和经营,建立对所有车辆实行统一征收停车费的制度,并且根据“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把收缴的停车费集中管理,统一使用。
然而,侯代表的建议并未得到有关部门响应。
时隔多年,“停车收费”乱象不仅未得到缓解,停车费反而“疯涨”,招致有车族的“怨声载道”,这期间因停车收费而产生的车主与停车场管理人员发生纠纷和摩擦的事情不断出现,严重违背了收费便于管理的初衷。
今年8月,侯树才又一次向哈市相关部门递交了“关于取缔哈尔滨市城市道路两侧划线停车收费”的人大代表质询案,他说至今并未得到答复。
在省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修正案》草案提请审议。有车一族热切期盼关注哈尔滨市大规模路边停车收费问题,能用法律的缰绳遏制不合理现象的恣意蔓延。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鼓励设置临时性免费停车场所
国家发改委在《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在保证交通畅通,不影响社会治安环境的条件下,鼓励设置临时性免费停车场所,鼓励社会公益性场所提供免费停车服务。”而哈市道路停车收费的依据——《哈尔滨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的第三十七条也明确规定,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停车需求状况,在非繁忙路段施划免费道路停车泊位。
“既然哈尔滨市制定的条例里都规定了,为什么不能让这些施划在二三类街道的停车位实行免费?”据理发问的不止侯树才。
就在审议条例草案的这几天里,微信朋友圈中题为《哈尔滨路边停车收费,巨额收入都进了谁的腰包?》一文,转发指数飙升。撰稿人在文中说道:横在哈尔滨市政府路边停车收费的第一道法律门槛,是《立法法》,根据该法第八条规定,财政基本制度只能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法律来予以规定,行政机关不能自我授权设定财政收入项目,而我国当前没有法律规定对“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进行收费并作为“财政收入”。然而,这道门槛对地方政府而言,并不高,有很多办法可以绕过去。不仅哈尔滨,国内其他城市也都遇到过同类问题。
而就在停车费成为焦点时,负责收费的哈尔滨城安公司公布的停车泊位每年收入总额给人们上演了一场“哭穷”喜剧。根据城安公司公布的数据,上万停车泊位每年收入总额不足2000万元,平均每个停车位每天收入不到10元。这与极高的车位使用率和不低的收费价格,形成巨大反差。
停车泊位收费问题在审议中持续升温
22日下午, 在省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修正案》草案进行分组审议。正如人们所预料到的,停车泊位收费问题在审议中持续升温。
“马路停车,太不科学,太不应该了,马路是社会资源,不是可以随便划线停车的。这个非常缺乏公平性,哈尔滨道路划线停车应该予以取消。”江延科举出了一连串的划线停车收费的“反作用力”,“车主觉得收费太高,人行道成了免费停车的最佳首选,这样也影响了行人的通行。”
有的常委会委员提出,在加快停车泊位建设的同时,更重要的是对各种停车作出明确的规范。长期停车就得收费,临时停车可以不收费。而且,怎么收费也应该规范,这些当前影响交通秩序比较突出的问题,应在条例中做出详细说明。
苑立波认为,城乡规划和道路交通联系比较紧密,在法律法规设立与修订时需要有更好的超前理念。刘继维说,城市交通主要问题就是出行、停车、泊位,这也是对城市规划提出了重要课题。原来城市只规划人的居住,现在把汽车加进来之后,汽车也需要安身之地。这个问题在城区规划时就应着手解决。
审议中,与会者在剖析停车收费乱象滋生原因时指出,规划不当是此类“城市病”的一个诱因,一座好的城市应从规划开始,而且规划的细节落实也极为重要。(编辑:李国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