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起哈市中考考生开始填志愿 录取工作8月中旬结束

14.07.2015  11:54

   黑龙江日报讯(记者 韩丽平) 记者从哈尔滨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获悉,哈市2015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全面启动,省重点高中计划招生同比2014年增加140人;市重点高中招生计划同比2014年减少80人。中考考生志愿填报依然实行考后出分填报方式,考生报考高中填报志愿分为9次,填报及录取工作自7月25日起至8月中旬结束。

  据了解,报考高中各次志愿填报前,哈市招考办将在教育行政网发布、公示全市考生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位次,各区、各初中学校公布、公示本区、本校符合配额志愿填报资格考生名单;在每次志愿填报前公布、公示本区、本校未被录取考生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位次;公布、公示本校一次配额指标数、本区二次配额指标数。考生可根据各自中考总成绩及上述公示的信息,审慎选择、认真填报各次志愿。同时,省重点高中第一批次学校统招和省重点高中第二批次学校及哈四中、哈十三中、哈十四中(哈尔滨市田家炳高级实验中学)、哈一二二中、呼兰一中统招志愿实行平行志愿,考生每批次最多可填报2个志愿。市内八区符合填报重点高中配额志愿的考生,在填报各次重点高中配额志愿时,只能填报所在初中学校分配到的重点高中配额生指标中的1所学校。二次配额志愿时,只能填报所在区经一次配额录取后剩余的重点高中配额生指标中的1所学校。在录取顺序上,第二次志愿填报的哈九中国际班、省实验中学国际班志愿在第三次省重点高中第一批次学校二次配额志愿录取后录取;在第八次志愿填报的哈七十三中(哈尔滨市田家炳高级中学)国际班志愿在第九次市重点高中二次配额志愿录取后录取。凡被上一志愿录取者,以下志愿不得再录。

  此外,民办高中实行自主招生,申请到民办高中和市属中专学校就读的考生,可由招生学校持考生及家长签字、学校签字盖章同意接收的《哈尔滨市2015年初中升学考试成绩单(民办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报名、提档单)》,在普通高中录取开始前,到区、县(市)中招办提档,提档后,其它志愿不再录取。

  另悉,在中考志愿填报工作期间,哈市各区将派专人到所辖各初中学校进行监督,任何单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或延迟志愿填报时间。凡有在工作岗位不尽职尽责、私自泄露考生志愿信息、对考生志愿代填代涂、审查考生志愿填报资格弄虚作假、擅自提前或延后志愿填报时间等违纪行为,将严肃处理,并建议当事人隶属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追究其相关领导责任。

编辑:谢亚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