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交警部门持续严打酒驾违法行为不放松

21.03.2018  19:01

近日,哈市交警部门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夜查酒驾专项行动,极大地警示震慑了违法驾驶人。然而,仍有个别驾驶人明知酒驾违法、危险,却依然铤而走险,其中不乏酒驾“的哥”、二次酒驾等违法典型,他们所面临的也将是相比其他违法驾驶人更为严重的处罚。

的哥”酒驾被拘留、罚款、禁驾5年

3月18日21时许,交警太平大队在天恒大街沿线检查一辆车牌号为黑AT**53的出租车时,发现该出租车驾驶人有酒驾嫌疑,经现场酒精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63.11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被处以行政拘留15日、罚款5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严厉处罚。据了解,驾驶人张某是被雇佣的夜班司机,车主闻讯赶到后,交警告知车主,如果因酒驾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车主也要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对此,车主也感到后怕。

哈市交警部门提示营运车辆所有人,平时应加强对驾驶人交通安全方面的教育和监管,完善相应管理措施,并通过各种措施有效预防驾驶人酒驾行为的发生。

男子“二次酒驾”再食苦果

3月17日23时许,交警道外大队四中队在大方里街沿线设卡临检,一辆车牌号为黑A82**F的小型越野车在距离检查点数十米时突然停车不前,这一反常行为引起执勤交警的注意,遂上前进行检查,经检测,驾驶人杨某体内酒精含量为26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了解,杨某2017年4月曾因酒驾被处以了罚款、驾驶证暂扣六个月的处罚。这一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他属于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将依法面临驾驶证被吊销,罚款2000元,并且行政拘留10日的严厉处罚。

哈市交警提醒:聚餐饮酒后,同行亲朋要做好劝诫义务,驾驶人自身要杜绝侥幸心理,切勿图方便而选择酒后驾车。交警部门重点提示曾因酒驾被查处过的驾驶人,再次酒后驾车均属“二次酒驾”,将面临更为严重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