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型拖车助阵,一天拖走54台!哈市交警重拳整治占道“僵尸车”

19.02.2019  13:24

道路交通综合大整治开展以来,哈市交警部门将清理“僵尸车”作为优化静态交通秩序的重要举措之一,常抓不懈。哈市交警部门近期对各类“僵尸车”进行了深入排查,并于2月14起开展全市集中治理,截止至当天16时30分,拖移违法车辆54 台。

僵尸车”是指长期停放不动、无人驾驶使用的车辆,通常这些车外观破旧,使用年限较长,且绝大多数车辆还存在逾期未检验、未报废等情况。此外,因长时间停放,这些车辆不仅占用道路停车资源、妨碍通行,还会因车身布满灰尘,车下杂物积聚严重影响城市的形象。

交警在以往执法中发现,这些“僵尸车”除了部分是被车主弃之不用外,还有一部分属于“废车利用”,被充作仓库、加工间等。对此,交警部门在巡查中一经发现,通常会下发通知限期整改,对拒不自行驶离的依法予以拖移;如果车辆存在涉牌、逾期未检验、未报废等其他违法时,则会直接予以滞留。面对高压管控态势,仍有个别车主心存侥幸,且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有“弃车”或“仓库车”加入到“僵尸车”的队伍中。尤其进入冬季后,各类老旧车辆毛病频发,以及个别车主图一己私利,为了储物的需要,使车辆长时间违停变为人见人恶的“僵尸车”。

在此次全市集中统一行动中,为了最大限度提高拖移率,各辖区大队通过对各街路的深入排查,提前锁定僵尸车位置,并调用了可拖移残土车、大客车等大型车辆的重载拖车,有效确保了对各类“僵尸车”均能实现依法拖移。

针对入春后“僵尸车”的季节性违法高发特点,哈市交警将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确保在日常巡查中及时发现、及时取缔,同时也提示广大车主为避免自己的车辆成为“僵尸车”,应注意如下事项:

一、车主如决定不使用车辆后,应及时依法履行报废手续,避免车辆被强制报废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对于因长期未检验已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交警部门发现后除拖移外,还将依法强制报废。

二、车辆的用途为交通工具,切勿将车辆当作仓库等其他用途占道使用,违者,相关职能执法部门将依法予以从严取缔。

三、切勿购买手续不全车辆、逾期未检验车辆,或者拿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另做它用,防止车辆违法成本转移,给自己造成额外的经济损失。

四、停车泊位是公共资源,请不要长时间无故占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