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今起整治松花江沿岸环境
本报2日讯(记者张博)记者今天从哈市政府下发的《哈尔滨市沿江岸线环境综合整治方案》了解到,包括水务、城管等相关部门将开展长达半年的综合整治行动,整治结束后,江边乱象将一一得到有效治理。
据了解,整治方案以松花江沿江岸线管理,以船舶、码头为重点,整治范围东起绕城高速公路东北环松花江大桥(东四环桥),西至四方台大桥(西四环桥),南起松花江南岸外延一百米,北至松花江北岸外延一百米围合区域内的陆域和水域;呼兰河城区段岸线及相关陆域、水域环境。整治行动自现在起至11月底结束。
目前,整治行动已经进入集中整治阶段并全面开展。将在“湿地节”前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重点对沿江需要调整迁移的趸船码头和无序停泊的渔船、自用船进行集中清理。划定自用船停泊区和道里江段渔船集中管理区,规范自用船、渔船停泊秩序。
此外,执法码头、公共管理码头等将进行撤销和精简,释放黄金岸线。自用码头全部迁至规划的自用码头停泊区,“钉子户”码头将相关执法程序采取强制。
市区经营性客运码头和客运航线布局进行统一调整和精简整合,在保证运营需要、满足交通需求的前提下,减少航线交叉重迭和客运码头数量。
针对江畔及旅游景区非法喊客、揽客、兜售船票等扰乱公共秩序行为,哈市将进行取缔,对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非法从事导游活动的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整治沿江环境秩序,重点对违规摆摊、贩卖水产品、露天烧烤和乱摆乱放等行为进行治理;整治沿江供电秩序,对窃电及船舶、码头私接、乱接电缆、电线等违规用电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通知要求,参与沿江整治行动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完成工作任务,加强沿江岸线环境常态化管理,确保整治工作不走过场。抓紧完成《哈尔滨港总体规划》环评和《哈尔滨市区沿江岸线和码头规划》方案审核工作,并尽快报批实施;加快出台《哈尔滨市沿江岸线和码头管理办法》,为建立岸线管理长效机制提供重要的法律保障。
编辑:朱小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