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出台创城迎检"五项规定" 不准用警力驱赶流动商贩
08.12.2014 13:30
本文来源: Hljnews.Cn
黑龙江新闻网讯 (记者 杨雪楠) 7日,记者从哈市文明办获悉,哈市出台“五项规定”,着力探索创城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在创城便民、惠民上下功夫,以扎扎实实的工作态度做好创城迎检工作。
“五项规定”为:早夜市场不准缩短经营时间;商家店铺不准关门锁店;不准动用警力、城市执法人员驱赶流动商贩;开展公益活动不准只搞启动没有行动;在开展文明引导活动中不准承担车辆管理、市政管理等执法行为。
编辑:陈雪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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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2014 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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