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出台创城迎检“五项规定”
黑龙江晨报讯(记者 王瑞)哈市创城“大考”在即,为了让创城工作落到实处,力戒形式主义,7日,记者从哈市文明办获悉,哈市出台“五项规定”,着力探索创城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在创城便民、惠民上下功夫,以扎扎实实的工作态度做好创城迎检工作。
哈市规定,早夜市场不准缩短经营时间。规定要求,要坚持把创城工作作为利民工程,在不影响群众正常生活条件下进行规范管理,不允许早夜市场因担心影响公共环境、公共秩序而关闭或缩短经营时间。哈市城管局、市行政执法局等部门要做到管理和疏导、严控和保洁相结合,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市场经营有序、环境整洁,切实让群众感受到创城带来的新气象。
同时,哈市要求,不准为迎接国家测评检查关闭沿街商铺。加强宣传引导,严格落实容貌、卫生、绿化、亮化“门前四包”责任,广泛动员商家店铺参与创城工作,为创造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作贡献。关心爱护弱势群体,人性化改善城市秩序,不准动用警力、城市执法人员驱赶流动商贩。要从改善城市环境面貌着手,积极转变工作作风,实行动态管理,引导流动商贩入市进场经营,提高法制化、规范化、人性化、文明化城市管理水平。
哈市规定,开展公益活动不准只搞启动没有行动。各地、各部门和群团组织要把开展公益活动作为培育城市形象、弘扬“哈尔滨风尚”的有效手段,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富有成效、深受群众欢迎的公益活动,提高活动的生命力、影响力,努力打造活动品牌。
此外,哈市将进一步规范志愿服务行为,在开展文明引导活动中,不准承担车辆管理、市政管理等执法行为。各级文明办、各志愿服务协会要积极开展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志愿服务者专业素质,引导全社会尊重志愿服务、参与志愿服务,真正把“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体现到关爱空巢老人、困难群众、留守儿童、残疾人等“四关爱”行动之中,切实形成“有时间做志愿者,有事情找志愿者”的良好社会风尚。(编辑:李国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