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南岗区出台五大制度规范招生行为

17.10.2014  11:18

  黑龙江晨报讯(记者 刘梦新)14日,哈市南岗区教育局在官网上公布了《南岗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等五项制度,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行为,同时公布的2014年小学校区也成为社会关注热点。

  为了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 南岗区出台了《南岗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南岗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信息公开制度》、《 南岗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推进制度》、《 南岗区义务教育学校入学监督制度 》、《南岗区义务教育学校划片决策制度》 ,“决策、公开、监督、追究”可谓环环相扣。

  依据规定,在招生过程中,学校如发生未按相关入学政策和程序,擅自进行招生的;未经同意,擅自扩大招生计划的;违规考试招生;不按就近原则安排入学;招收择校生及乱收费行为;擅自以重点班或实验班等名义招生的;其他应追究责任的违规行为,将追究有关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责任。 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与此同时,南岗区教育局也在官网上首次集中统一公示了各小学的入学片区。其中,新建的继红小学哈西校区、花园小学哈西校区也明确了招生范围。(编辑:李国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