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南岗区法院依法强制执行一批涉企强迁案件
近日,哈市南岗区人民法院执行一庭集中执结几起涉企强迁案件,妥善处理了经济社会发展中发生的矛盾纠纷,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对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服务保障我省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圆满执结我省 首次直播执行案
申请执行人杨某与被执行人孙某某、宾西某股份有限公司、钟某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4年7月3日本案进入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请求对被执行人孙某某在哈市道外区的一处已查封的建筑面积为3272.04平方米的房产进行评估、拍卖以抵偿债务。经评估公司评估,该房产现值为24932945元,双方当事人对评估现价无异议,后经拍卖公司三次拍卖,最终由哈市道外区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22501983元竞买成交。评估、拍卖成交后,被执行人的亲属拒不迁出该房产。
2016年8月31日南岗区法院执行局向该房产的实际占有人发出强迁公告,责令占有使用人十日内携带室内全部物品从该房屋内迁出,逾期仍未迁出,将依法强制执行。11月30日向被执行人的委托代理人及屋内占有人发出通知,将对其采取强制迁出措施。
2016年12月2日7时30分,南岗区法院执行人员、司法警察在该房产辖区公安机关、社区、公证处的共同见证下对该房产进行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孙某某亲属及楼内人员撤离现场。经请示指挥中心后,现场指挥果断下令,强制带离阻碍执行的人员。室内有大量物品未搬出,给清点和登记工作带来不小的困难,执行人员一直工作到晚上八点多,对楼内物品进行了详细的登记。
此次执行活动是省、市法院成立指挥中心以来进行的首次大型现场直播指挥活动,省法院院长石时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指挥中心观看执行现场的实时画面,在省、市、南岗执行局指挥中心的共同指挥下,强制执行活动顺利进行,现已将评估拍卖的房产交付买受人,案件得到最终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