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待遇再提高
生活报讯 (记者张洁) 记者1日从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日前,哈市对医疗保险进行了三大惠民调整,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用于提高医保待遇标准;参保学生儿童在指定医院进行第二恒磨牙窝沟封闭,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纳入城镇居民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个人账户可为家庭成员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
标测心电图 尿液分析等 纳入门诊统筹支付范围
按照哈市《关于提高2015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要求,2015年1月1日起,哈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在2014年基础上提高20元,即:成人居民缴费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270元调整为290元,学生儿童缴费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30元调整为50元。个人缴费标准提高部分,用于提高城镇居民医保待遇标准,减轻参保人员的医疗费负担。
自今年12月1日起,哈市再次提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待遇水平。参保居民在一个待遇年度内发生的符合支付范围的费用,由门诊统筹基金支付50%、个人负担50%,超过300元部分由个人自负。同时,将皮试、血细胞分析(五分类)、尿液分析(仪器法8-11项)、标测心电图、支原体检查、彩色多普勒超声,纳入城镇居民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第二恒磨牙窝沟封闭可报销 每颗牙最高限价不超20元
第二恒磨牙窝沟封闭也被纳入门诊统筹支付范围。参保学生儿童每年度可在指定的定点口腔专科医院中选择一所,进行第二恒磨牙窝沟封闭,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纳入城镇居民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目前,暂确定黑龙江省口腔病防治院、哈尔滨市口腔病医院、哈尔滨市儿童医院为参保学生儿童第二恒磨牙窝沟封闭指定定点医疗机构。参保学生儿童第二恒磨牙窝沟封闭,每颗牙最高限价不超过20元,统筹金支付比例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按相应规定执行。
个人账户可配眼镜挂号煎药 家人买药也能共享
为进一步拓宽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和功能,充分发挥个人账户资金的共济作用,提高个人账户资金使用效率,自今年12月1日起,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可自愿使用个人账户为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兄弟姐妹、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支付在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购药费用。
此外,个人账户还可用于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专科诊室配制矫治功能眼镜、牙齿洁治、挂号、煎药等费用。
据悉,目前暂指定配制矫治功能眼镜医疗机构包括黑龙江省眼科医院、哈尔滨市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哈尔滨242医院。(编辑:李国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