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将试点实施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工程

14.03.2018  16:33

  记者从昨天召开的2018年全省环境保护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全省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7.3%以上,黑龙江省将启动城市建成区内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工作,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80%以上。

   深化哈大绥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

  今年黑龙江省将继续打响蓝天保卫战,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力争到2020年PM2.5未达标地级及以上城市浓度较2015年下降15%,重污染天数较大幅度减少。开展地市级以上城市建成区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清零”行动,推进城市建成区外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启动城市建成区内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工作。

  继续深化哈大绥3个城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开展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试点。建立和完善省、市重污染天气会商机制,完善预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探索建设清洁空气动态管理平台。各市(地)要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完善预警启动条件。

  黑龙江省将以哈大绥为重点,兼顾东部秸秆焚烧重点地区,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加强地市环境质量预报预警能力,提高环境监测应急应对水平,督促重点排污单位实施污染源自动监控联网。

   城市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80%以上

  黑龙江省将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继续推进松花江流域污染治理,完成350个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制定发布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突出阿什河、肇兰新河和安邦河等重点支流综合治理。推动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80%以上。

  今年黑龙江省将组织开展县级及以上地表水水源地规范化整治,年底前完成33个市级、68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规范化建设。组织开展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整治专项行动,持续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136个水源地整改。组织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保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排查,重点排查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立标定界和环境违法问题。定期监测、评估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状况,督促地方政府依法公开饮水安全信息。

   形成生态红线全省“一张图

  今年年底前,各市(地)、农垦、森工要完成所辖区域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实施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工程,选择哈尔滨等3—5个城市开展先行区试点。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6月底前各市(地)出台治理与修复规划。

  今年,黑龙江省将继续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将国家级、省级禁止开发区、生态功能极重要区和生态环境极敏感脆弱区、有必要严格保护的其他各类保护地,纳入生态保护红线,形成生态红线全省“一张图”。严格依规进行保护区调整,核准发布地方级保护区范围界限。推进自然保护区监管平台建设,构建天地一体化监控体系。深化生态文明示范市县建设。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试点,加快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此外,黑龙江省将开展“两场(厂)一地”(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和饮用水水源地)拉网式、地毯式检查。开展全省环保系统监测机构大检查,加快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现生态环境监测数据互联共享、信息公开。(吴殿峰 记者 陆婧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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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打响环境保护攻坚战
  今年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工作主要目标是: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7.新华网黑龙江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