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男子违法放贷110万转弟弟名下潜逃 已被劝返回国

31.12.2014  20:35

  黑龙江新闻网讯(记者 汪洋)今年58岁的阿城男子朴某,在10年前违法发放贷款110万元,并全部转到自己弟弟名下。2006年,朴某潜逃至韩国。今年11月18日,在省公安厅猎狐行动办、哈市公安局和阿城区公安分局的共同努力下,成功将朴某劝返回国。

   2004年12月17日,朴某利用职务之便,违法为当地某信用社职工董某等多人发放贷款110万元,并在没有任何担保抵押手续的情况下,将这笔贷款全部转到自己弟弟朴某某的名下。贷款到期后,朴某某只偿还了本金11万元。2006年4月12日,朴某从哈市逃往韩国。次年6月13日,接到信用社报案的阿城区公安分局立案侦查,于同年7月10日将朴某上网通缉。今年中旬,省公安厅开展“猎狐”专项行动。经哈市公安局和阿城区公安分局的不懈努力,11月18日23时许,朴某随工作组返哈。目前,朴某对其所犯罪行供认不讳,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编辑:刘晓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