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12月25日讯 记者24日从哈市政府获悉,日前哈市2016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方案出台,市民可在2016年2月1日至2月22日6时至24时期间,在主城区燃放烟花爆竹,此外时间禁止燃放(除夕除外);市区大气重污染程度达到Ⅱ级预警(橙色预警)以上,市区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禁售地点及禁放区域包括车站、医疗机构、学校、商店、公园、人行天桥和地下通道出入口等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