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要求热企须马上受理停热 公布集中受理时间表
□本报记者 李国玉 李伟俏
眼看冬天就到了,想办停热热企不受理怎么办?不认可供热企业不予办理停热的理由怎么办?近段时间,哈尔滨市民纷纷给本报打电话咨询办理停热相关事宜。16日下午,哈市市委常委、副市长丛科明带领市、区供热主管部门,深入松北区和呼兰利民开发区部分供热企业进行实地检查,针对松北和呼兰等区域办理停热用户集中,申请流程和手续不统一等问题,作出相关规定,要求各供热企业须马上受理停热,并向用户公布集中受理时间表,哈市供热主管部门将在近期公布停热受理统一流程。热企设“门槛”不按规定办理停热,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该热企当年的煤热联动补贴。
停热怎么申办?有没有时间表?
哈市供热办:热企现在就应受理停热业务并公布集中受理时间表
家住哈市呼兰利民开发区的孙先生表示,从9月初开始就多次找供热企业想申报停热,但供热企业表示还没正式开始报停,他想知道哈市什么时候才能开始申请停热。
16日,哈市供热办工作人员表示,此前由于供热企业处于锅炉并网和设备检查等阶段,部分供热企业并没有开始受理停热业务,但根据相关法规,现在起供热企业就应该开始受理停热业务。供热主管部门考虑到松北和呼兰地区停热申请数量比较大的情况,允许热企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处理,但必须向用户公布统一受理时间,对于不公布时间不受理停热业务的情况,市民可向供热主管部门举报。
什么情况下不能申办停热?
哈市供热办:目前只有3种情况不能申办停热已不要求用户四邻签字
16日下午,在位于松北区热源路的捷能热力公司服务大厅,一位申请停热市民告诉记者,供热企业提供的申请单上,还有四邻签字的字样。对此捷能热力供热公司负责人表示,目前热力公司采用的还是老式表格,但已不要求申请停热用户进行四邻签字了。
哈市供热办工作人员表示,此前已经告知各供热企业,停热的规定必须按照《哈尔滨市城市供热办法》相关条例执行,目前只有3种情况不能申办停热:1.未分户供热用户;2.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分户改造的供热设施保修期内;3.首层、顶层等可能危害相邻用户用热安全和室内公共设施运行安全的。供热企业不得擅自增加审查项目,而且也多次明令禁止采用四邻均签字同意作为停热的前置条件之一。
用户对热企停热认定不认可咋办?
哈市供热办:将向热企派驻督查员由督查员现场认定
在捷能热力公司服务大厅,一位市民表示,自己家是3楼中间单元,已经分户供暖,而且居住了4年过了新供热系统的维护保修期,热企不同意停热怎么办?
对此,哈市供热办工作人员表示,供热办在申请停热期间内,将向各个供热企业受理停热业务窗口,特别是松北和呼兰供热企业的营业窗口安排一名督查员,对热企受理停热业务情况进行全程督查,对于供热企业违背供热条例不予办理停热的,督查员将现场协调供热企业办理;对于用户申请确实与供热条例违背,不符合停热条件的,督查员将进行解释。同时,供热企业和供热主管部门将统一对外公布投诉举报电话。
申办停热需要带啥?怎么办理?
哈市供热办:携带产权证和身份证明近日发布统一停热受理流程
市民周女士询问说,自己是第一年办理停热手续,不知道应前往哪里申办?都需要携带哪些手续?
对此,哈市供热办工作人员说,用户申请停热,应该到负责供热的供热企业服务窗口进行申请,需要携带房产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填写停热申请书,供热主管部门近日会公布统一停热受理流程,届时市民按照相关流程进行办理即可。
停热业务受理窗口能延时吗?
哈市供热办:停热申办集中区域办理时间将双向延长
市民李先生询问说,自己每天工作很忙,每次办理停热的时候都必须占用工作时间,想知道供热企业能否延长办理时间。
哈市供热办工作人员表示,供热主管部门已完成调研,初步计划规定重点区域内的热企,将以往每日的办理时间延长为早7点半至晚7点半,目前正在与各供热企业进行协调,确认后会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
哈市住房局生活报合办
热线电话:96336微信:房生活
本供热期即将到来之际,本报与哈市住房局供热办合办了供暖直通车栏目,对于普遍关注的如何办理停热,开栓后室温是否达标等问题,以及供暖方面的政策咨询和投诉,市民都可以拨打本报96336热线电话(每周一至周五9时至17时),也可以关注本报“房生活”微信,加微信后留言(留言市民需留下姓名、电话、想咨询的内容),本报记者将联合权威部门及时发布详实准确的信息,第一时间对市民的提问予以答复。
哈市市区供热投诉举报热线
序号名称投诉电话
1南岗区供热办82708055
2道里区供热办84502319
3道外区供热办88944375
4香坊区供热办87933087
5平房区供热办86596365
6松北区供热办8808067
7呼兰区供热办57371328
8阿城区供热办53966392
9市住房局供热办87390010
编辑:刘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