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院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19.08.2015  12:22

  近日,哈尔滨市检察院按照全省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要求,结合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传达学习全省会议精神和市委有关部署,研究检察机关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市检察院党组明确提出,要坚持着眼全局、依法依规,敢于担当、有所作为,努力做到认清大形势、跟上大动作、作出大贡献,全员发动,迅速行动,认真抓好三方面专项工作,以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确保优化发展环境取得实效。

勇于重拳治乱,集中开展惩治预防破坏发展环境犯罪专项行动。 一是严厉打击破坏发展环境职务犯罪。加强与省、市纪委的协调配合,对上级交办、群众举报线索进行集中排查评估,采取领导亲自办案、侦查一体化办案、侦捕诉联动办案等方式,重点查办一批在项目审批、资金使用、征地拆迁、工程招投标、税收征管、城市管理中发生的贪污挪用、行贿受贿犯罪;不作为、乱作为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犯罪。二是严厉打击破坏发展环境刑事犯罪。对危害企业生产和项目建设的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破坏基础设施犯罪,以及偷税骗税、合同诈骗、非法经营、侵害企业信誉、产品声誉的刑事犯罪等,依法重点打击、快捕快诉。三是结合执法办案加强职务犯罪预防。主动与纪检监察、有关政府职能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对接,以行使行政审批、资源配置、执法司法、企业经营管理职权的人员为重点,采取警示教育、法制宣传、预防调研、检察建议、准入监管等方式,帮助有关部门、单位和人员增强廉洁意识,完善内控措施,有效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

规范司法行为,集中开展执法办案影响发展环境问题专项整治。 一是明确整治重点。针对企业的意见和反映,领导机关的要求和反馈,重点整治涉企、涉项目案件捕与不捕、诉与不诉、立与不立尺度不统一的问题,对企业、项目负责人、技术骨干采取强制措施不慎重的问题,滥用查封、冻结、扣押等侦查手段的问题等。二是努力发现问题。由市院领导班子成员带队,从全市两级院抽调百名左右的业务骨干,组织19个执法检查组,集中1个月的时间,对全市检察机关近年来办理的涉企、涉项目案件,行政审批、执法司法部门人员破坏发展环境案件,进行全覆盖检查,从中发现自身司法行为不规范的问题。三是认真评查剖析。对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被上级领导机关通报批评的问题以及由于执法不规范造成涉检访的问题、引发负面舆论的问题,由市院抽调中层后备干部进行评查、提出意见,在此基础上组织业务部门干警全员剖析,促进认清危害、明确责任、吸取教训、务实整改。

从严整风肃纪,集中开展检察干警损害发展环境问题专项治理。 一是狠抓从严教育。集中开展优化发展环境专题教育,组织干警深入学习《进一步优化全省发展环境的意见》,王宪魁书记、陆昊省长在全省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以及市委有关优化发展环境的部署和要求,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意识,牢固树立依法履职的意识,牢固树立公正廉洁的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委决策上来。二是狠抓从严监督。由市院纪检监察、检务督察、案件管理、机关党委和干部管理部门组成明察暗访组,开展不间断的明察暗访,重点监督发现越权办案、插手经济纠纷、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借办案之机到企业吃拿卡要、占用企业通信和交通工具、在企业报销各种费用,利用检察身份借权耍威、充当掮客、谋取私利等问题。三是狠抓从严问责。对自身要求不严格,负面反映比较集中的干警,一律由纪检监察和干部管理部门进行约谈,及时警示训诫;对由于执法办案不规范对发展环境造成负面影响的,一律公开通报批评,后果较严重的一律停止办案权、调离办案岗位,直至免去法律职务;对滥用检察权、违法违纪损害发展环境的,一律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清除害群之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