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哈检人做了哪些事?

19.03.2018  17:50
  2017年,哈尔滨市检察机关在省院和哈尔滨市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哈尔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扎实做好“五项主要工作”,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打基础,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步。
  一、批捕起诉工作
  哈尔滨市检察机关加强逮捕必要性审查,去年普通刑事案件逮捕率为76.5%,同比下降11.4个百分点,降幅位居全省第四位,捕后轻缓刑率同比下降3.4个百分点。哈尔滨市两级院公诉案件数量占全省总数的31.2%,提请抗诉数量位列全省首位,办理了苏宏章受贿案、“森耀”诈骗案及“君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一系列在全国、全省影响较大的案件。加强立案、侦查、审判环节监督,两级院立案监督案件同比上升306%;追诉漏犯327人,其中3人在追诉后被判处无期徒刑。

  二、民行检察工作
  民事行政申请监督案件大幅增加,哈尔滨市两级院共受案692件,同比增加330件,增幅达91.2%。积极推动将公益诉讼纳入法治哈尔滨建设。去年7月以来,两级院共收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89件,共立案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重点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28件,提出诉前建议23件,均居全省首位。    三、刑事执行检察工作
  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创新开展,哈尔滨市两级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569件,同比增长31%,“十类犯罪、十种情节、三种条件”必须审查的工作经验被省院主要领导批示全省推广;哈尔滨市松北区院办理的潘燕翔案件被高检院评为“2017年度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件”。强化对监管场所的监督力度,发出纠正违法312份、检察建议188份,纠正率和采纳率均为100%;查办监管场所职务犯罪2件2人,哈尔滨市院会同哈尔滨市香坊区院办理的王某某索贿案被高检院“方圆”杂志刊发。   四、惩防职务犯罪工作
  站好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最后一班岗”,切实加大办案力度,哈尔滨市两级院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257人,同比上升113%,取得了立案规模全省第一的工作成绩。    五、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制定优化发展环境、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实施意见;在全省首批建立驻工商联检察联络室,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104次。查办破坏发展环境及民生、扶贫领域职务犯罪175人,对20个重大投资项目开展专项预防;积极参加打击非法经营“黑出租”和深挖“保护伞”专项行动,批准逮捕87人,移送起诉49人,相关工作得到中纪委关注和表扬。服务保障民生民利,部署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加大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力度,创立“心泉工作室”,积极开展热线维权、龙广交通台998直播访谈、“法治进校园”巡讲等活动,哈尔滨市院未检处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六、司法体制改革工作
  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建立了检察官岗位工作管理、办案组织管理、办案活动监督等8个配套制度,构建“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权责体系。落实领导带头办案制度,哈尔滨市两级院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数量占办案总量的11%,同比增长30.8倍;部门负责人办理案件同比增长44.1%。统筹推进配套改革,哈尔滨市院119名员额检察官确定等级,任命59名检察官助理。全力配合做好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哈尔滨市两级院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部门的301名同志顺利完成转隶。

   七、信访维稳工作
  积极稳妥办结涉检信访案件,通过协调转出、协议化解、导入程序和司法救助等方式,共办结22件信访案件。加强重大敏感时期信访维稳力度,哈尔滨市院控申处被省院记集体二等功。哈尔滨市院组织两级院开展文明接访、“我对镜头来接访”等专项活动,切实提高信访接待水平,哈尔滨市院和哈尔滨市道里区院被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

   八、案件管理工作
  加大案件监督力度,强化流程监管,哈尔滨市两级院共发办案超期预警提示1053次;对司法改革后办案情况开展检查,通报了非员额干警办案等具体问题326个;发现法律文书中存在的问题159个,已全部督促整改。加强信息公开,公开程序性案件信息15266条,法律文书6353件,接待案件查询740余人次。落实司法责任制要求,对提交检委会讨论的案件严格把关,哈尔滨市院检委会全年共讨论案件15件,同比减少28.6%。

   九、综合服务工作
  加强综合调研,《民事虚假诉讼检察监督若干问题研究》作为全省检察机关唯一课题被高检院立项,37篇调研文章被省级以上媒体采用,编发信息被省院原检察长徐明批示8次。加强政务保障,督交办案事件38件,向人大专项报告6次,邀请代表、委员座谈22次。加强财务装备保障在全省率先完成清理“有档无车”工作。加强行政管理,机关“四防”、 餐饮、车辆全年零事故。

   十、警务和技术保障工作
  警务保障圆满完成。技术保障创新发展,办理检验鉴定、技术协助案件等335件,超额完成省院目标的86%;在国家合格评定认可委员会(CNAS)测试中,取得法医临床、笔迹、印章印文3项实验室能力验证证书。电子检务工程建设全面启动,科技楼维修改造基本完成,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完成并测试运行,17个基层院(除哈尔滨市道里区院)已完成电子检务工程11个基础建设项目,90%达到规范标准。

   十一、干部管理工作
  哈尔滨市院机关队伍结构不断优化,选拔任用6名正处级、23名副处级领导干部,调整7名中层正职,推荐5名中层副职主持工作;考核转正定级17人,招录干警37人。干部管理监督职能得到有效落实,对哈尔滨市两级院367名涉及转隶人员进行了专项统计审核。认真落实离退休干部“两项待遇”,完成了125名离退休党员信息采集工作。    十二、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宣传工作整体水平大幅提升,哈尔滨市院被高检院、检察日报社评为“2017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哈尔滨检察”获市委宣传部、人民在线主办的哈尔滨市直单位政务新媒体综合影响力奖。按需施训成效显著,两级院举办各类培训41期15000余人次,在省院“三项培优”评选活动中,新媒体应用等3期培训班被评为“十佳实训班”,《公诉人在审查起诉阶段如何保障人权》微课被评为“十佳精品微课”,《检察公益诉讼》视频课程被评为“十佳精品课”,并入选“龙江网络特色课程”。

  十三、机关党建工作
  坚持思想引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哈尔滨市院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5次,期间通过举办迎十九大书画展、组织十九大知识测试、邀请专家学者和上级领导作十九大专题辅导等形式增强了学习效果。严格党建责任,制定了《市院机关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开展了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工作,探索党建和业务融合机制。加强支部建设,召开了党建工作会议,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专项检查,制定了《“三会一课”督查制度》和《规范化党支部建设实施细则》,支部书记讲党课累计100余次,哈尔滨市院领导参加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33人次。    十四、党风廉政工作
  纪律规矩执行更严,哈尔滨市两级院党组和纪检部门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警示谈话43人次,对19个基层院检察长集体提醒谈话1次,对5个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不力的基层院及市院部门领导进行约谈,对1个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基层院通报批评。监督执纪力度更大,受理违规违纪问题线索37件,查处违纪违法干警5人。作风建设抓得更紧,召开哈尔滨市检察机关作风整顿会议,制定《全市检察机关作风整顿方案》,查找并整改作风建设上存在的突出问题14个,组成9个督察组采取明察暗访方式对哈尔滨市两级院纪律作风情况开展专项督察,发现问题25个,通报了15个单位涉及的19个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