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铁分院:情有可原法难容 执行监督不放松

14.09.2015  16:26

  为维护国家法律的严肃性,确保依法正确执行刑罚,哈尔滨铁检院监所检察科依法对审前未羁押审后判实刑的被告人刘某某交付执行实施法律监督。

  日前,哈尔滨铁路运输法院依法宣判被告人刘某某(女,1990年生人)构成贩卖毒品罪和运输毒品罪,实施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刘某某因该案被公安机关抓获时,已怀有身孕,且属于艾滋病毒携带者,哈尔滨铁路公安处看守所不具备羁押条件,经哈铁检察院依法审查做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案件起诉到法院后,年轻的刘某某虽然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但她还有另外一个身份——单身妈妈!还有一个尚在襁褓之中刚刚过了哺乳期的婴儿。虽然其已经为自己的犯罪行为付出了代价,但她的家人尤其是她的孩子还需要继续生活下去,通过对该犯生活背景和社会关系的了解,这个出生于1990年的被告人并不像其他孩子那样有着幸福的童年生活,在她小学刚刚毕业的时候,弟弟降生了,但接踵而至的是家里的经济条件更加拮据,父母离婚后,没有经济来源的母亲依靠低保收入养活刘某某和她的弟弟,处在叛逆期的她由于长时间得不到家庭的关爱,在初中没毕业的时候选择了离家出走。没有家庭温暖的刘某某在社会上接触到一些有前科劣迹的社会人员,不谙世事的她受到各种诱惑,逐渐走上犯罪道路,在利益诱惑前不惜铤而走险,不但自己吸食毒品而且还实施运输、贩卖毒品的犯罪活动,刘某某能否依法、及时交付执行就摆在了监所科检察官的面前。

  根据以往的司法实践,该人的犯罪行为将受到很严厉的刑罚处罚,即应判处监禁刑,但鉴于该犯的实际情况,交付执行将面临困难。该案宣判后,哈铁检察院监所检察科指派专人审查判决书,并及时与法院刑事审判庭进行了沟通,询问对其是否采取了强制措施、该人是否提出上诉等情况,密切关注上诉期内的动态。在监督法院依法交付的同时,建议由法院牵头积极开展救助工作,与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街道办事处反映情况,希望能够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提高其家庭的生活保障,尽最大努力为刘某某的家人争取社会救助,以缓解刘某某被判刑收押给这个家庭带来的实际困难。经过不懈努力,有关部门已经向上级单位递交了申请材料,正在审批中。虽然我们的努力改变不了已经发生的悲剧,也改变不了这个家庭的命运,但是检察官的职责不只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同样肩负着社会责任。

  最终,刘某某依法被交付执行。案件虽已审结,但每起案件背后都依然有检察机关延伸服务的背影,努力做到将案件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是我们检察官的价值追求,也是我们履行职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所必须做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