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迅速响应全力做好支持全省防汛抗洪工作

11.08.2016  02:05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全省防汛抗洪抢险工作的总体部署,省财政厅迅速响应,召开两次厅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和部署财政防汛抗洪应急响应工作。

一、成立应急领导小组。为切实加强支持防汛抗洪工作组织领导,省财政厅成立了由厅党组书记、厅长王庆江任组长,顾晚光巡视员、陈佩钢副厅长、孙纲副厅长任副组长,其他厅级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的财政厅抗洪抢险应急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工作组,组长由孙纲副厅长担任,副组长由孟祥会副厅长担任。厅预算处、国库处、农业处、办公室、社保处、政法国防处、政府采购办、机关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为应急工作组成员。

二、启动应急工作预案。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省财政厅印发并启动了防汛抗洪应急工作预案,明确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简化流程,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到位,着重做好三个应急响应。 一是做好防汛抗洪抢险资金拨付应急响应。 根据省委、省政府应急抗洪抢险资金安排意见,及时筹措落实并拨付防汛抗洪抢险资金。采取超常规措施,确保紧急时期安排的防汛抢险资金直接拨付到主管部门或单位,并在2小时之内办理完资金拨付手续。积极协调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建立非工作时间应急款项拨付机制,畅通防汛抗洪应急资金拨付渠道。 二是做好物资采购应急响应。 凡是涉及应急防汛物资采购的,应急情况下,经省财政厅批准同意后,可由物资需求单位自行采购。 三是做好防汛抗洪抢险工作应急响应。 接到省委、省政府防汛抗洪任务后,迅速组织厅内参加全省抗洪抢险队伍,第一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抗洪抢险任务。

      三、落实应急岗位责任。省财政厅要求厅直各责任处室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做好支持防汛抗洪各项工作。厅直各业务处室的工作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和休假;有特殊情况,必须安排顶岗人员,不得延误工作。相关人员要24小时保持手机畅通。对防汛抗洪工作中,因工作不力造成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启动问责机制,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