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商务局转发省商务厅关于继续开展“龙江老字号”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哈尔滨老字号”企业:
现将黑龙江省商务厅《关于继续开展“龙江老字号”认定工作的通知》(黑商商函〔2014〕561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指导符合条件的“哈尔滨老字号”企业申报“龙江老字号”;申报企业要做好材料的搜集整理上报工作,并请于7月23日前,将申报材料以电子邮件和纸质(一式三份,A4纸装订)两种方式报送至哈尔滨市商务局服务业管理处。
联系人:孔祥君
联系电话:86776337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地址:哈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东配楼243房间
附件:
1、“龙江老字号”认定条件
2、 “龙江老字号”申报表
4、 申报“龙江老字号”汇总表
5、《关于继续开展“龙江老字号”认定工作的通知》
哈尔滨市商务局
201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