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称免费装电视 上门就收费
生活报20日讯 (见习记者陈明菲) “我9月份在网上订的从哈尔滨到上海的四张机票,由于订错时间想改签,结果却被告知,特价机票不能退、不能改签,最后3000多元的机票扣了2100元。”20日,是黑龙江省消协征集消费领域“霸王条款”线索的首日,很多消费者向记者反映他们遭遇过的“霸王条款”。记者从省消协了解到,截止到记者发稿,该协会接到消费者关于“霸王条款”的咨询投诉中,特价机票不能退改签、电视免费安装却收费等,成消费者“吐槽”的热点。
免费安装电视 上门却要200元安装费
“此属‘霸王条款’可到相关部门投诉”
哈市消费者孙先生给本报记者打来电话表示,他曾在哈市某家电商场购买了品牌电视,销售员告诉他电视是免费安装的,可当工作人员在为他安装完电视后,却收取了200多元的安装费。
省消协投诉部王申国部长表示,根据新《消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因此,商家在安装时如果需要另外收费,应该在销售环节提前明确告知消费者,消费者若发现商家存在没有明示收费项目、事后索取费用等“霸王条款”行为,可到相关部门投诉。
觉得网速慢要求通信公司退款
“单方要求解除合同 此属过度维权”
王部长还告诉记者,从今天接到的咨询投诉电话来看,哈市部分消费者由于不了解“霸王条款”,从而产生了过度维权的行为。例如,哈市刘先生打电话投诉称,他觉得他家网速过慢,想更换业务,并要求通信公司为其办理退款,遭到拒绝。王部长表示,通信公司拒绝退款不属于“霸王条款”,刘先生由于自身原因单方面要求解除合同,通信公司有理由不为其办理。
对此,省消协根据以往投诉案例,总结出消费领域现有的10条“霸王条款”。所谓“霸王条款”是指非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规章所规定,不公平、不合理,企业或行业不便或不敢向社会公开宣扬,却又长期实行的各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不成文规则,或者所谓的“商业惯例”,消费者可依据这几条“霸王条款”进行投诉。
“霸王条款”都有啥?
1、酒店收取餐位费、餐具消毒费,打折后不给开据发票
2、代金券不找零
3、旅行社指定购物、对老人加收服务费
4、农用机械、汽车、家电、手机等行业售后服务不提供维修记录和证明
5、不交装修保证金就不给房钥匙
6、以手机故障是人为原因造成的为由,拒绝履行“三包”义务
7、促销活动“最终解释权”归经营者所有
8、停车场只收费不保管车内财物
9、维修家电无论是否修好都收取“上门费”和“拆机费”
10、号称免费安装实际却收材料费等
“霸王条款” 咋举报?
11月20日至12月15日,省消协面向全省消费者征集“霸王条款”线索,当你发现供水、供电、供气、供暖、民航、铁路、金融、通信、医疗、商业销售、餐饮住宿、旅游娱乐、装修物业、美容、教育培训中介和农资产品等商品和服务领域中存在“霸王条款”,可发送邮件到省消协邮箱:[email protected],也可拨打省消协线索征集电话:0451—84613724反映情况。(编辑:李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