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商行支行长揭发上司获轻判 退缴赃款一审被判14年

15.06.2014  12:11

   京华时报讯(记者裴晓兰)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谷支行原行长韩立锋,收受两家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人给予的款物,共计1318万余元。到案后,其揭发检举北京农商行副行长涉嫌受贿,构成立功。近日,市二中院一审以受贿罪从轻判处韩立锋有期徒刑14年。他在受审时后悔没有听母亲的告诫。

   现年43岁的韩立锋生于北京,大学文化,2010年1月起被聘任为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谷支行行长。去年9月10日,他因涉嫌犯受贿罪被抓获归案。

   法院查明,2011年至2012年间,韩立锋为某房地产公司获取贷款提供帮助,多次收受该公司负责人给予的钱款共计1000万元。2011年至2012年间,韩立锋为另一家公司延缓还贷提供帮助,先后多次收受318万余元。韩立锋到案后,其家属退缴赃款。

   今年2月18日,韩立锋在受审时认罪,那天正好是他43岁的生日。韩立锋说,涉案的钱款很多都被他存到了母亲名下的多家银行账户内。他和母亲去银行办业务时,母亲问过钱的来源,提醒他“可千万别瞎弄,不然是犯罪”。韩立锋说,他当时还宽慰母亲,说只是给朋友帮忙倒下钱,过几天就转走,“我后悔没听母亲的话”。

   韩立锋被查是因去年年初北京市纪委接到了对他的匿名举报。同年8月,市纪委工作人员将韩立锋带到纪委谈话室,韩立锋主动交代了在担任平谷支行行长期间受贿的事实。同年9月,市纪委工作人员在与韩立锋谈话时,韩立锋揭发检举了北京农商行副行长司伟受贿10万美元。同年11月18日,市纪委工作人员与司伟谈话,司伟承认收受2万美元、商通卡、金条等款物。

   法院认为,韩立锋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他到案后主动供述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受贿罪行,并检举揭发他人犯罪,已查证属实,有自首、立功情节,且其受贿所得已全部退还,有悔罪表现,故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2万元。

   宣判后,韩立锋没有上诉。